“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平安家园”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阖家团圆的重要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严重损害着我们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还会引发火灾,带来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使您和家人过一个低碳环保、安全文明、和谐幸福的春节,在此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在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共度绿色春节。

二、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垂范,积极向身边人员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减少购买,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提倡采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过春节,树立文明过节的新风尚。

三、严格遵守《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其他时间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的行为将从重处罚,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鼓励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为“秦巴明珠.生态安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安康市文明办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

              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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