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提升“五个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汉阴县公安局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总结近年来我局在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针对汉阴实际,采取五项举措,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和民警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
一、转变思维,主动应对。通过民警舆论引导教育,使广大民警充分了解和认识公安宣传和舆论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形成每一位民警牢固树立“公安宣传,人人有责”的理念,变被动为主动。
二、坚持原则,灵活应对。实行对外宣传四级审核制度,即撰稿人、所队室负责人、政工室、局领导四级把关,民警必须经过政工室和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接受采访。一方面发挥局党委对宣传及舆论引导的领导作用,每位民警也要发挥自身特长,把握现代传媒的规律,进行形式多样的灵活应对。
三、培养队伍,有力应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警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公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警种、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设立专(兼)职宣传民警,承担本警种、本部门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职责,逐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工室主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全警共同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目前,全局形成40名民警组成的宣传队伍。
四、建设阵地,有效应对。一是占领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阵地。确保公安宣传工作实现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形象、网络有信息的目标,即做到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广播电台月月有报道,安康日报周周有报道;汉阴电视台周周有报道。二是占领新兴信息传播互动阵地。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新方法,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建立“网上公安局、派出所、警务室”、警务QQ群等警民联系新平台,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三是占领传统实体阵地在城镇社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派出所、交警队等密切接触群众的窗口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安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
五、善待善用,积极应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目的,积极促进公安宣传部门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我局既热情欢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又立足于帮助公安机关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角度出发,主动与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联建反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警营栏目,共同策划组织一些大型宣传活动,实现共建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