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镇坪县公安局以“维护民利、保障民安、促进民和”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入手,通过做好“七小”工作,鼓励广大民警立足本职,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暖民心,努力构建新时期警民之间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关系,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一、开好“小会议”,广询意见贴民心。为了能够多渠道、多角度地听取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能够顺民心、合民意,坚持以农村和社区警务室为平台,定期召开辖区群众代表、治保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业主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和工作汇报会等“小会议”,做到开门纳谏,广泛诚恳地征询群众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要求责任区民警通过主动深入辖区开展恳谈活动的形式,全面了解掌握群众的所需所想。
二、服务“小需求”,排忧解难入民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千方百计服务百姓的“小需求”。一是相继推出上门服务、送证下乡、送法下乡、预约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二是民警在巡逻、接处警、调解、走访、回访等工作中,主动提供警务咨询服务,耐心释疑解惑,努力把小事办实,使群众真正感到便利和实惠。
三、解决“小困难”,济困扶贫暖民心。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对困难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进行逐一摸排、统计,建立完善帮扶档案,与困难群众结对子。要求民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入户访谈,掌握生活和思想情况,力所能及地帮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体现警民之间的鱼水之情,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爱传递到群众的心中。
四、化解“小矛盾”,营造和谐聚民心。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该局着眼于“抓早、抓小、抓苗头”,依托各村(居)委会设立民事调解小组,及时发现、调解、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小纠纷”发展成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上访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同时,针对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工程施工、房屋拆迁等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诱因,建立了警民定期座谈制度,组织民警定期到重点地区开展走访,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群众诉求,认真记录,精心梳理,建立档案,及时通报党委政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五、办好“小案件”,保障权益稳民心。始终牢固树立“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在做好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预防和打击工作的同时,注重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入室盗窃等“小案件”入手,做好警情分析研判,提前预警,针对发案特点强化防范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同时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便衣守候、设卡盘查相结合等有效手段,有效遏制了“小案件”的发生,辖区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六、整治“小隐患”,严防事故安民心。为了有效预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的社会安宁稳定,在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全面走访,了解掌握其性质特点的基础上,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检查、专项抽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部门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发现和整改一批容易被忽视的安全隐患,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七、改掉“小毛病”,树立形象赢民心。以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民警的素质养成,积极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该局在不断加强民警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警容风纪的同时,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入手,着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做到领导率先垂范,严肃警纪,整顿警风,及时纠正民警执法执勤中存在的“小瑕疵”,规范服务群众的“小言行”,注意办事办证的“小环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