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半年工作点评会召开以来,汉阴县公安局结合“十项重点”工作通报内容,认真查找网上执法办案工作中不足,采取强有力措施,规范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将执法工作做实做细,积极推动第二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责任,提高接处警录入率。一是强化“逢警必录”认识。接处警录入作为民警运用执法办案与信息监督系统的第一环节,将“逢警必录”“及时录入”作为一条硬性标准,严格要求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执行,严格加强基层民警思想认识。二是突出接处警信息录入质量。各办案单位在法制室的指导下,将接处警录入工作明确专人进行,每日警情由1人录入,避免重复录,多次录入,同时夯实接处警录入责任,对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办案单位领导每周对接处警录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民警规范录入。三是衔接部门之间接处警工作。各办案单位每月定期安排专人将接处警情况与110指挥中心接警派警情况进行核查,查找有无遗漏的警情,有无报警来源不准确的警情,做到每起警情网上网下、来去横向纵向都经得起检验。四是落实接处警每月通报评比。法制室将接处警录入工作纳入每月执法工作考核范围,实行每月检查,每月通报评比。办案单位将接处警录入工作纳入民警月考核范围,责任到具体民警,每月接处警录入情况与民警月考核直接挂钩。
二、全警培训,规范网上案件流转环节。当前,网上流转案件录入还存在证据信息材料、案件信息、物品信息不规范,网上制作的法律文书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办案民警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问题,加强全警培训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措施。一是法制室牵头搞好培训。县局法制室积极与市局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系统后台权限,对系统操作处理、新增功能模块进一步熟练,率先全面掌握执法办案系统操作过程。发挥法制室牵头作用,加强对各单位法制员进行案件操作流程培训,教会法制员对所有类型案件网上流转操作。二是法制员做实本单位培训。法制员把好本单位案件网上流转关,结合本单位经常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对不同类别的案件,在流程环节方面进一步细化,指导民警按照流程依次操作,避免部分民警只注重人、物主要信息的录入,忽视了对嫌疑人、涉案物品等证据信息录入,导致物品信息录入不规范问题,对扫描的证据信息上传,注意上传次序和上传方法,避免内容传错或者页码混淆导致重复上传等问题发生。三是办案民警做好自训。对网上流转的案件,明确办案民警责任,夯实民警在执法办案系统中的职责,谁办案,谁录入,避免办案和录入脱节。办案民警结合网上流转不同类型的案件,认真总结网上操作过程中的得失,将网上操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困难及时记录下来,将办案环节中注意事项与其他民警及法制员展开交流,相互探讨,集中解决操作问题。
三、立行力改,坚持开展网上巡查机制。一是法制室定期巡查机制。每月法制民警对执法办案系统进行网上巡查,对接处警、案件办理等进行检查考评。根据巡查结果,每季度对办案单位执法办案系统应用情况进行通报,帮助办案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促进责任单位进一步整改,供所有办案单位借鉴。二是办案单位定期巡查机制。办案单位法制员定期开展对涉及本单位的接处警、执法办案展开网上巡查,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将通报具体到办案民警个人,通过巡查通报,倒逼民警规范网上办案各项工作。三是办案民警自查机制。办案民警根据实际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认真查找网上办案工作中的不足,对缺漏项目及时录入,对重复或错误项目立即整改纠错,力争将自己通过网上流转的案件打造成精品案件。
四、严格审批,严格网上案件审核责任。一是落实法制员初审责任。法制员对网上流转案件中涉及案件名称、涉案金额、引用法律条款等项目进行详细查看,认真把好细节关,对项目不全或内容错误的坚决予以纠正;二是严抓办案单位“一把手”审核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要求所队长认真履行网上案件审核职责,亲自上网审核案件,杜绝办案民警代替所队长或者擅自使用所队长账号登陆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审核操作,督促本单位法制员做好初审责任;二是法制室民警严格把关。对网上流转案件,严格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正并退回重审,对办案单位存在明显错误的予以登记并进行实时通报。四是分管法制领导把好最后审批关。局分管法制领导针对网上流转案件存在明显错误的,一律退回,并对法制室审核民警、办案单位一把手、法制员进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