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牢牢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他们坚持从规范执法入手,全力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力冲击局党委确立的“全国先进、全省优秀、安康一流、石泉品牌”奋斗目标。
近些年来,石泉县公安局通过做强执法主体、做实执法制度、做硬执法监督、做细执法管理等科学举措,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他们坚持将强化执法主体建设、增强整体执法素质作为规范执法的前提,建立执法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分层化长效机制。
针对中层以上领导,着重培训执法管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针对骨干民警,着重培养执法尖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建12名基层单位兼职法制员队伍,分别在法制大队跟班学习15至20天,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石泉县公安局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执法突出问题为抓手,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源头治理,制订了《案件主办人制度》等六项责任制度,使每个执法环节都能追溯还原到具体执法行为的民警,从主体责任源头上杜绝执法随意性。
健全完善了《刑事侦查业务流程规范》等个个环节制度,从接受报案、现场处警等日常执法活动各个具体细节中严格按程序制度操作。重新修订了《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变“四级把关”为“五级把关”。按照统一一套执法台账、加强两种考评、完善三项制度、推行四项措施的“一二三四”模式,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全年的执法台账、网上流转案件及办案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考评。
全局12个基层派出所全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起标准的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了询问室、讯问室、信息采集室、安全检查室等功能用房,建成了覆盖全局所有办案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执法办案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网上全程监督。对每一个功能室,都制定了相应管理规定,加强办案区流程管理。
石泉县公安局自2012年被省厅确定为执法办案系统试点单位以来,坚持所有案件一律网上流转,单轨运行,全面实行“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建档、网上考核执法模式,用信息系统规范了执法程序。他们要求民警对执法办案系统各种流程反复进行演习,以最短的时间成为系统应用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