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0月10日全市公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镇坪县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配置资源,丰富工作手段,着力落实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的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基础工作,推动公安工作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视频监控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该局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在城区新建高清治安监控14处,新建社区五级监控平台4个,在进出县城主要路口新建高清治安抓拍系统3套,新建小探头1012个,新建社会面监控91个,对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后台视频监控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扩容。二是公安检查站建设不断规范。该局严格按照《公安检查站建设规范》,为瓦子坪公安检查站(一类)配备警务人员15名,为箭靶坪公安检查站(二类)配备警务人员12名,按照“四班三运转”模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为检查站配齐了阻车路障、武器、防弹衣等装备、器材,全额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检查站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在今年的“亚信峰会”和“APEC”会议期间,公安检查站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要求,迅速启动和开展查控工作,共检查进出陕车辆8000余台次、人员2万余人次,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查控任务。三是治安巡控防线不断完善。组建了32人的应急处突专门队伍,健全了各类专职巡防队伍,并于 10月23日,组织开展了以处突专门队伍为主的“反恐防暴”实战演练,增强了反恐防暴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行业阵地网不断完善。该局制定了《全县旅馆业分级动态管理办法》,升级改造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12家,对全县旅馆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五是实有人口管理网不断完善。出台了租赁房屋、流动人口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举措,对暂住人口按照“稳定层”、“重点关注层”、“重点管理层”和对租赁房屋按照“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进行分层分类管理措施,重点人口信息采集率、录入率、列管率均达100%,无漏管失控现象。
二、派出所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该局按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明确了派出所工作职责和刑事案件管辖,对派出所民警坚持先调入、后调出的原则,全县派出所总警力占公安局总警力(不含交警)的40.7%,达到了农村派出所5人以上、城关派出所10人以上的标准。同时,以社区及农村中心警务室为支点,对已建立的群防队伍按照“矛盾纠纷调解、流动暂住人口协管、治安信息情报、民间巡逻巡防、基层治保组织”五大类别进行了重整组合,全县选建矛盾信息员100余名,选建流动人口协管员25名,选建治安信息员66名。
三、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取得突破。一是通过主动汇报和积极争取,县政府增加预算21.96万元,解决了社区警务室每年1万元、农村警务室每年5000元的经费以及社区警务室民警和辅警每月200元、农村警务室民警和辅警每月300元的补助。二是自筹资金50余万元,按照警务室“五有”的要求,解决了社区警务室30至60平方米、农村警务室15至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统一了警务室的外观、标识和内部标牌、台帐,完成了4个社区监控五级平台建设,实现了社区警务室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网“三网通”,农村中心警务室接通了公安网和互联网。配齐了警用摩托车、数码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三是加强了警务力量配备,4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社区民警6名,5个农村中心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5人,并按照社区警务室1:3和农村中心警务室1:1的辅警配备要求配齐了警务室专职辅警,实现了基层警务室“门常开、灯常亮、人常在”的目标。四是进一步规范了警务室警务运行。按照要求,该局在全县推行“十小警务”和“社区十进”活动,修订完善了警务室工作绩效考核规范,明确了社区警务工作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社区民警管理考核办法,落实了社区民警驻警务室值班工作制和农村中心警务室民警巡回驻村工作制,出台了警务室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