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切实提高信息采集质量,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冲刺阶段,岚皋县公安局局党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了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办公室,制订了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完成本地采集信息500余万条,采集外地信息5千万余条,信息采集攻坚行动效果显著。
一是抽条专人,成立信息采集小组。该局抽调各大队、派出所业务精英,细化了责任,建立“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警采集、全警录入”的工作模式,严格规范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实现信息必填项准确率百分百的目标,从源头上保证信息质量,实行“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创新采集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对全县所有住户、单位、公司、商户、行业、场所进行一次普遍排查,信息采集的民警登门入户、逐人逐项地进行实地采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此次信息采集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考虑到居民的工作及外出等实际情形,采集民警以实行弹性工作制,利用节假日、中午、晚上的时间登门采集。截至目前完成本地采集信息500余万条,采集外地信息5千万余条,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始终保持全市前列。
三是科学量化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将信息采集纳入到各所队室及民警考核范畴,将任务指标逐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警种和派出所及民警,规定业务信息完成应采尽采任务外,对社会信息进行采集任务,下达到刑侦、治安、交警、国保、看守所,实行定期通报、评比制度,推行派出所与各警种、各部门捆绑考核,倒逼各警种、各部门督促指导派出所工作。对案件侦破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抓捕提供直接帮助的优质信息,信息采集民警与办案民警同功同奖;对重要案(事)件涉案人员轨迹信息漏采漏录,误导侦察办案方向,延误侦破战机的虚假劣质信息,取消信息采集人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信息采集完成多、质量高的相关部门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