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8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旬阳县公安局将信息采集工作确定为2014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按照市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全警动员,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圆满完成了市局信息采集各项指标任务。全局共采集各类信息5342万条,其中本地信息277万条,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总数的220.7%

一、高度重视,层层动员。该局及时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负责跟进、督导采集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信息采集点评会,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意识,结合日常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信息采集工作中来,力求实现明显增加信息数据量、明显提高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加强保障,强化培训。该局设立了18个专门的信息采集室,配备采集设备5套。先后举办了两期信息系统应用及信息采集录入培训班,由熟悉相关信息系统的民警充当教员,讲解执法办案、刑综、派综系统等公安部规定的数据信息的采集,以及有关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和运用技巧。民警基本上能熟练掌握采集、录入和维护信息的基本技能,做到会采集、会录入、会比对、会维护,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各警种、各部门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县局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由各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各类信息采集等工作,各警种、各部门负责本警种、本部门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采集、整理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所需的经费保障、装备等由警务保障室负责;公安基础信息汇集、传输、整合、存储、共享、质量监测、统计及相关信息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指导工作由指挥中心负责。通过层层夯实责任,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了全警参与、全警采集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把关,定期通报。一是建立信息采集质量监督制度。审核过程中,凡发现采集的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向所属部门的监督员通报情况,由部门监督员负责督促本部门民警进行整改完善好后再进行上报。二是落实信息质量通报制度。通过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采集的质量、数量和经验做法,以此加快采集进度,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分管包抓局领导定期深入到包联所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采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工监督部门将信息采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并纳入督导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察,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齐头并进。

五、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该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县委政府对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视支持。县政府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全县反恐维稳社会实名制信息整合、共享、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整合范围、方式,建立了共享应用、联席会议机制。同时,该局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信息采集协议,消除信息壁垒,开放数据接口,统一数据标准,使信息采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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