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以信息警务为导向强推基层基础信息化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3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充分认识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各类犯罪手段智能化、职业化、组织化特征明显,加快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开展以公安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警务革命是实现公安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石泉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科技强警的理念,紧紧围绕2015年“四项建设”中心工作,结合县情、社情实际,以信息警务为导向,强推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

一、以平台为基点,全面推进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大采集

石泉县公安局加大对内外信息资源整合,依托“石泉公安网上作战平台”和“石泉公安微云工作平台”两大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打造高度共享、高效集成、高速对接的警务信息云系统。该局通过“两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促使广大基层民警扎扎实实地开展基层基础信息大采集工作,全面推动了县局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确保数据真实性。信息是构成应用平台的第一要素,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该局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采集责任,实行信息采集终身负责制,对因采集录入虚假信息影响打击处理、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确保重点信息完整性。为达到信息应用于实战的目的,该局将重点场所、重要部位以及重点人员的信息作为采集的重中之重,由指定民警负责对该类信息进行采集、更新,最大限度的丰富情报来源息。

二、以平台为推手,挖掘社会资源强化阵地控制

在基层基础大采集工作中,该局通过挖掘社会资源,引导民众和单位参与到基层基础信息采集,通过对信息的实时把握来扩大掌控阵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充分挖掘民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要保一方平安,单靠警力难以维系,为此,该局建立了一支由社长、居民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等人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依托这支队伍广泛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用考核奖惩措施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了信息的高效传递。二是发动重点单位积极性。利用重点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对重点信息进行收集,在保证单位内部保卫组织有效运作的同时,引导他们服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强化阵地控制。民警将收集到的现场图片、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录入平台,依托“基层基础”平台的网上巡查功能,及时对网上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实现对工作对象、场所特业、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违法犯罪分子易于藏身落脚阵地的控制。

三、以平台为依托,实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

在“基层基础”平台信息的利用过程中,该局将其与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规范人口管理,服务群众,有效的减少了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一是强化重点高危人员管控。利用平台的搜索功能,每月一次对辖区重点高危人员进行梳理,依托辖区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获取情报信息,对思想、行为出现问题的重点人员进行访谈,实施帮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提高境外人员服务管理。要求宾馆、饭店、信息员在24小时内申报境外人员居留信息,通过平台信息的更新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对合理诉求积极回应,对异常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三是优化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利用平台“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功能,在摸清我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的前提下,对其实施有效服务和管理。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对出租屋、搭建屋等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落脚点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流窜犯罪、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毒犯罪人员易落脚地进行清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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