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前提,基础工作信息化是公安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公安部关于基础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汉阴县公安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情报信息的采集、整合和研判应用作为基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推手,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务公安打防管控的质效。
一、强化考核监督,在信息应采尽采、全警采集上下功夫
一是制定信息采集工作规范。制定《汉阴县公安局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明确信息的采集主体为基层所队民警和警务室民警,采集对象为各警种业务系统项目信息和100余类社会信息,采集范围包括为“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和“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信息。同时,要规范信息采集、汇总、筛查、录入、更新等整个工作流程,确保基础信息形式统一、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流程规范。
二是建立信息采集考核机制。制定《汉阴县公安局信息采集考核办法》,结合警种部门实际,细化标准,量化任务,保证按时完成采集数量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定期对信息数据质量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齐全率、合格率达100%。此外,制定《汉阴县公安局信息采集应用奖惩办法》,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信息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信息服务侦查破案的,给予信息采集人奖励,用一次奖一次,多用多奖;对信息采集工作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虚假信息误导侦查破案的,倒查追究信息采集人相关责任。
三是创新信息采集工作机制。要加强与社保、税务、工商、医疗、银行单位密切联系,形成信息采集共享工作机制,把各类社会信息转化为服务实战的信息数据。要加强治安耳目、情报信息员、阵地控制和特情工作,基层民警要发挥触角广、群众基础好的优势,把送水工、清洁工、出租车司机等特殊人群发展为信息员,获取各种第一手的信息资料,多采集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为侦查破案服务。
二、强化资源整合,在信息全警共享、联通应用上下功夫
一是推行业务信息集中管理。县局现有的3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分散在各个警种、部门,且系统之间存在壁垒,难以形成“大数据”。为此,要推行业务系统信息集中管理机制,打破警种部门机构设置障碍,成立情报信息研判服务中心,将所有业务系统管理权限交由服务中心统一集中管理,各警种部门因执法办案需要查询信息时,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人员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出具查询结果,服务实战。
二是建立警务信息综合平台。要打破警种部门信息系统壁垒,对现有的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建立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一方面将现有各业务系统内所有的警务信息导出,汇集在新建的警综平台,实现共享应用。另一方面把采集的各类社会信息录入新建的平台,实现业务系统信息与社会信息有机融合,形成“大数据”综合研判应用。
三是建立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要整合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治安QQ群、网上警务室等网络平台,建立集警情发布、法制宣传、网上报警、信息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意见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化互联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三、强化研判应用,在信息服务侦查破案、行政管理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信息化理念、技能培训。基础信息化工作涉及公安工作方方面面,对基层民警信息化应用意识、理念和技能的培训尤为重要。要加强信息采集意识和“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教育,使民警愿意采、主动采。要加强信息采集的方法培训,使民警知道采什么、怎么采。要加强对信息的研判应用培训,做到会比对、会研判,使民警成为基础信息化的行家里手。
二是完善信息化基础建设与应用。一要加强现代化警务装备配备,根据信息采集的需要,为基层所队统一配备信息采集终端,如警务通等,并与警务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基础信息的即时采集、即时录入、及时反馈;二要依托350兆对讲系统,将现有的对讲机全部配备到局领导、县城周边所队和公安检查站负责人及一线执勤民警,确保警情发生一呼百应、全警联动;建立手机短信、微信群警务指挥、督察平台,从语音向文字信息转变,使警务指挥和督察更具精确化。三要强化视频监控建设,不断扩大“天眼”工程的覆盖面,完善县级视频监控中心、派出所四级平台和警务五级平台建设,努力为侦查破案、社会面的治安管控服务。
三是强化人、物、场所的信息化管理。要在城区街道门店、人口密集区域建立“智慧社区、平安联防” 网络,推行电话联防互助,实行手机实时看店,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联网报警系统的安装,实现联网报警城区覆盖。要在充分利用情报信息系统、旅馆业、网吧信息系统加强重点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基础上,建立行业场所管理综合应用前端软件、后台存储平台,强化对废旧品收购业、物流、典当等行业场所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