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强力推进下半年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2014年8月18日,平利县公安局召开“公安机关半年十项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特别是“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万志主持。

会上,副局长万志重点对局机关各部门和全县11个派出所“十项重点工作”、“秦剑”行动、“打盗抢、破小案”百日会战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逐项分析,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他要求:

一、继续深化项目化管理应用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抽专人负责抓好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领导要对每项牵头的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紧盯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牵引,层层分解目标,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时限、责任落到实处。项目责任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工作项目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掌握项目进度,解决实际困难。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作风,将各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月通报、季讲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重点工作的牵头或责任部门要每季度向县局党委报告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考核奖惩,各项重点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11月份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检查考核,分别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项目任 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将市局考核结果作为奖罚惩处的重要依据。

下半年,县局将更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凭实绩论英雄、定位次,切实解决好“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发各部门民警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各所队要对照局点评通报,对取得的成绩,要再接再厉;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漏补缺,迎头赶上。

三、以“业务标准、底线标准和群众标准”为总目标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善于用“业务标准”抓好落实、干好工作。下半年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标准都已明确,抓好落实执行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关键。全县公安机关要认真对照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把时间、精力、物力、财力全部聚焦到抓落实上来,特别要大力发扬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以项目化建设为载体,把任务要求变为项目指标,最大限度地细化、量化,落实责任、加强督导,统筹协调、攻坚突破。切忌平推横扫,要一项一项地贯穿下去,落实到底。

二是善于用“底线思维”研究工作、谋划思路。各派出所要迅速将这次会议精神,报告当地党委、政府。要紧扣全县公安工作总体思路要求,梳理并找准制约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保障性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更多重视和支持,力争在下半年年解决一批靠公安机关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迅即将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民警,结合警种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尤其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对工作、执法和队伍中的最大风险,加强研判、心中有数,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守住各项底线,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要善于用“群众标准”取得信任、获得满意。将“两率两度”测评,作为“群众标准”,是民意主导警务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尊重民意,用民意检验公安工作效果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真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细、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公安机关的为民之心、爱民之情,通过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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