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夯实规范执法根基 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2015年,岚皋县公安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争创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公安局目标,不断加强民警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法治思维创新、严格规范执法责任,全力夯实规范执法根基,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是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切实打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该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首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该局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积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坚守执法良知,讲求职业操守,确保公安执法活动体现社会公平、彰显法律正义;持之以恒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侵蚀和干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二是增强法治思维、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要求和培养民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敏感问题、确保政治安全,用足用好用活法律武器,努力占领法律制高点。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努力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健全执法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执法办案标准体系,法制部门会同一线办案单位尽快制定常见及多发案件以及新型复杂案件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审查等环节的工作指引,配合市局编写《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汇编》。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推动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集体研究意见以及不同意见均记录在案。全面落实法制部门“八个一”审核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工作,集中查找解决突出执法问题。率先在全市法制部门设立案审中队,推行刑事案件“统一登记、归口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清单制度、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质量“一票否决”。健全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细化非法证据排除相关制度;与检法机关建立重大案件研讨、协商机制,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四是明晰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执法权力规范正确行使。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追究不严格,再好的制度也是“纸老虎”、“稻草人”。全县公安机关要以打造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责任链条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要明晰执法主体责任,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要强化执法全程记录,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制度,注重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立案、调查取证、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载,既有效规范执法活动,又为执法责任认定提供支撑。刑警大队要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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