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以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为载体,以“四个规范”为抓手,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管理精细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运行线性化、执法监督明细化新目标,大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倾力打造石泉特色“法治警务”。
一是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执法管理精细化。探索成立并组建了法制大队,扩大专职法制民警队伍,将法制大队的领导力量、人员编制进行扩大、充实;在大队下设两个中队:执法监督中队——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任务的落实、督导、考评;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执法检查;案件审核中队——主要负责局裁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把关,开具法律文书;案件考评;管理和监督执法办案系统运行,管理、推动执法基础工作。增强力度,加强对法制员的管理,十人以上执法单位法制员实现专职化、派驻化;实行法制员双向管理考评机制:法制员受办案单位与法制大队共同管理考评,但是以法制大队的管理考评为主,使法制员管理层级提升。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全面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并依托队伍正规化建设,整合现有警力资源,从源头上杜绝非执法主体突破事务、劳务的限制而进入执法领域内的不规范现象,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对辅助警务人员的管理,全面遏制非执法主体的“越界”行为。通过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以现场处置、案件办理、群众工作、装备使用等为重点,加强基本、常用法律知识培训,警械装备、设备使用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法制大队组织专题培训和轮流以考代训、所队领导和法制员的自主培训、警种和业务部门业务指导培训,作为今年培训的三个主力极点,分别从点、线、面等不同的层面和角度切入,全面加强并切实夯实执法技能和素养的培训、提升。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推进执法运行线性化。以岗位职权、个体行为、流程节点、责任追究为基础,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要求。对现有所有公安执法制度,要按照权力边界、责任贯彻、负面设定的全新要求,全面进行新立、修订与废止的审查工作,对缺乏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坚决予以修订或废止;对制度的发布,要以操作性代替宣示性,增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特别注重并加强业务规范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的立、废、改工作,保证各项执法行为规范、标准、流畅、高效运行。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公开,全面推进执法监督明细化。按照职权事项管理科学、规范要求,公开、公布职权清单和运行流程。一是完善传统公开模块。对原有的平面公开内容、形式,进行再次清理、审核和规范。二是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窗口。大力加强网上公安局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各行权部门都要在其中公开办事指南,提供网上服务的受理、办理,并接受群众监督。依托网上对外平台,公开办事、服务过程,反向逆推行政权力规范行使,按时行使,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三是建立公安微信公众号。要积极运用微信平台,发挥每一位民警及其关系人的“自媒体”效能,以更灵活的形式、更主动的推送、更深入的互动,平和、软性、高效地宣传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公信,树立公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