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探索“五大机制”纵深推进信息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平利县公安局把信息化建设做为“四项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抓落实,初步构建了信息采集和深度运用常态化机制,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信息主导,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战略思想,从班子自身抓起,带头加强学习和应用,并成立由局长亲自挂帅的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单位“一把手”是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将信息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人,使每个民警都明白在信息化建设中,自己应该怎么干、干什么,使全局民警的思想认识全部统一到局党委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上,在全局充分营造了学习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应用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二、抓平台培训,提升信息化水平。针对信息录入、流转及应用,对全局民警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各单位业务能手自行带动,帮助本单位民警进行操作应用。信息办、网安办等部门深入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解疑释难。通过边学习边应用,进一步深化了培训效果,使全局民警更好地掌握警务基础工作平台这个信息化工具。

三、抓采集录入,提升基础信息数量和质量。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范和标准,将各种基础信息资料采集、录入任务细化到各项警务工作中,分解落实到每名民警和具体岗位,制定了信息录入工作规范,建立了“每日检查工作制”和“质量审核把关制”,对每天各部门、各警种的接处警录入、案事件录入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进行整改,确保达到了录入率100%、及时率100%,准确率100%的目标。

四、抓实战应用,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效能。通过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侦查破案工作中逐步加强了对刑侦信息化技战法的大胆准确综合应用,在实践上总结出了利用旅店业信息追逃法、互联网信息追逃法、银行监控信息追逃法、户籍核查比对法等信息化技战破案法,在实战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抓软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在硬件建设上,该局本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全面达标”的原则,争取县委、政府支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硬件建设达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同时引入“月通报、季点评”的工作方法,将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数量纳入民警的绩效考核范围,通过网上监督或人工抽查等手段进行考核,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及时、鲜活、完整;严格实行信息录入责任倒查制与信息采集奖惩制度,对信息录入遗漏、延误、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信息录入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机制制度建设,使公安信息化建设成为民警的日常工作,不断促进信息化建设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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