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落实“四项建设”工作,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汉滨分局从法律应用、执法流程、执法公开、权力制约、硬件建设和警力配置等六个方面着手,高点定位、科学谋划,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民警法律应用水平。一是根据一线执法办案需要,采取分层次学、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方式,对执法民警、法制员和法制民警进行《刑诉法》、《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以培训促应用;二是坚持“请进来”培训,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专家学者,举办法律讲座,重点对局党委班子和所队室负责人进行执法理念培训;三是开展以瑕疵案例、精品案例剖析点评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办案技能培训;四是推行法制民警和法制员准入制,探索在法制部门建立案审中队,提升法制队伍业务能力。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规范执法流程。一是加紧完善出台《汉滨分局执法勤务工作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明确巡逻查控、交通管理、现场勘查、安全检查、追捕抓捕等警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加紧制订实施《汉滨分局案(事)件现场勘查工作规范》和《汉滨分局案(事)件物证管理工作规范》,对现场勘查和物证的提取、移送、入库、保管、借阅等环节逐一进行规范,推行物证集中保管模式;三是建立健全刑事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汉滨分局刑事案件六级审核审批制度》,确保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办理规范;四是全面落实由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配合,主要执法办案部门按办案流程自控的执法管理机制,对法律制度执行及执法质量实施全程监督。
三、全面推行执法公开,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逐步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二是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调解、质证等方式,增强治安行政案件办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处理结果的说理性。
四、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一是健全执法办案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规范,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二是逐步建立违规过问、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执法硬件建设,为规范执法提供保障。一是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监管场所的执法办案区建设;二是物证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启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案件档案管理中心建设;三是对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齐配全具有高清录音录像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四是全面提升执法办案场所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坚持询问、讯问必进场所,严格规范审讯活动。
六、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改进执法勤务运行模式。一是以“做强做大派出所、做精做优专业队”为导向,按照“一专多能、一警多能”和“一个机构多种职能”要求,制定科学的执法力量配置标准,整合基层执法执勤警力,推动警力、装备向一线和实战单位倾斜;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灵活的勤务运行模式。推进以“三所三队”为主体,以“实战、高效、便民、常态”为目标的基层警务运行机制创新,把有限警力用到案件高发、治安复杂、防范薄弱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