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平利县公安局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行政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执法主体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民警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撤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警种部门联动,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县局制定下发了《平利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利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公安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纳入执法执勤机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明确和细化年度建设任务和要求。法制部门充分发挥组织规范、协调推动职能作用,各部门、各警种尤其是纪检监察、督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等部门也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四个一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是否严格落实“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的要求进行了检查。同时,为使办案民警熟练掌握办案区工作流程及使用规则,制作了《执法办案场所使用规范及操作流程》图册,执法办案民警人手一册,同时规定在执法执勤过程中,一律要佩带使用执法记录仪,有效杜绝了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是切实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将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执法回头看的主要内容,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刑侦、治安等部门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11个派出所、1个执法办案中心、看守所办案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办案与信息监督系统应用、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涉案财物和随身物品管理、取保候审、接处警及案件受理立案、执法办案质量、执法培训、法制员制度、执法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是通过案件评查加强执法措施保障。将案件评查工作同注重执法整改、纠正执法问题、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相结合,坚持“一案一审”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五级流程审核把关制度,不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和合力。建立由法制部门统一组织协调、部门警种分工负责的执法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全部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实现执法管理的流程化、常态化、信息化,防止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不规范行为发生。不断完善动态考评、监督机制,通过案事件系统,对执法工作进行边审边考核,做到考核日常化。
五是建立公检法司联席机制开展执法问题反馈。建立“公检法司定期联席制度”和“执法问题及时反馈机制”常态化运行,有效加强了各部门之间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联系和配合,对统一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意见分歧和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整体推进起到了拉动作用。同时检、法、司三机关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直接反馈到县局的法制部门,改变了以往向办案部门反馈而法制部门不掌握执法动态的弊端,使法制部门掌握执法问题,并采取相关工作措施,从而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