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安建设的能力水平,石泉县公安局“四个明确”强化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工作,于5月17日全面完成全县14名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社区管理、服务社区群众为宗旨,通过选任具备条件的社区民警进入社区领导班子,让民警直接融入社区,实现警察与社区组织、社区公众的有机结合,通过密切警民关系,实现警民携手,并肩合作,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最终实现有效预防犯罪,维护社区治安稳定的总体目标。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明确任职要求。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按照条件要求,以下派形式挂职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不占社区“两委”职数。原则上党员社区民警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社区民警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同时要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熟悉政策法律和法规,熟悉社区警务,会收集信息、化解矛盾、执法办案、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
三是明确职责任务。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期间要积极参加社区“两委”会议,其任务是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协助社区“两委”班子开展工作,提升社区治安防控组织协调能力。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社区群众联络员、社区信息采集员、治安防范组织员、民本民生服务员、实有人口管理员和社区稳定信息员。
四是明确管理考核。进社区(村)“两委”班子社区民警人选,由公安机关按照任职条件,择优向社区民警所在社区推荐,经所在镇政府考察研究确定与任命。下派社区民警受社区党组织和派出所双重管理,临时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村)党组织,年度考核参加公安系统考核,但社区党组织的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意见。
目前,石泉县公安局已全面完成全县14名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