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分局针对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执法规范不够严谨问题,着力在切实提高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通过深化办案场所应用、完善规章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法制培训,力求在细化举措、深化落实方面推陈出新,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提升法治能力,加强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不断提升全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深化办案场所应用。按照新《刑事诉讼法》对侦查人员讯问、询问工作及录音、录像环节提出的新标准,继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改造、完善执法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做好录音、录像等资料的备份、存档和物证材料的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广大民警在执法场所办案,确保物证有序流转,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一要在全局推行《公民诉求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在责任环节,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警种、部门,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案事件移交清单 实行立案、案中、案后责任倒查追究的全覆盖、零容忍。二要在全局推行《汉滨分局执法勤务工作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明确巡逻查控、交通管理、现场勘查、安全检查、追捕抓捕等警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三要在全局推行《汉滨分局案(事)件现场勘查工作规范》和《汉滨分局案(事)件物证管理工作规范》,对现场勘查和物证的提取、移送、入库、保管、借阅等环节逐一进行规范,推行物证集中保管模式。四要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定性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汉滨分局刑事案件六级审核审批制度》,确保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办理规范。五要全面落实由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配合,主要执法办案部门按办案流程自控的执法管理机制,对法律制度执行及执法质量实施全程监督。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争取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事实检验。同时,要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每起个案、每个问题,特别是冤假错案,都要在严格追究办案民警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法制员和审批领导的审核、审批责任,倒逼每个执法单位、每名办案民警,都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四是强化法制培训。在认真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从严要求执法主体资格认证,严禁非执法主体资格人员从事公安执法活动的同时,我们还通过不断加大民警法治理念教育、法律知识学习和新法新规培训,实行常态化法制教育培训。对被检察院退卷补侦、法院判决无罪或撤销裁决的案件,组织相关办案单位民警,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个案解剖,让主办案民警自我剖析、查找不足、以案说法,确保问题及时整改、短板得以补齐,从而提升整个队伍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