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按照省厅、市局有关网上办案巡查工作的要求,白河县局建立网上办案“刚性”约束机制,严把信息录入时限关、案件审核审批关、数据信息质量关,加强对网上执法办案的日常巡查、日常考评和监督管理,落实执法办案系统周统计、月巡查、季点评制度,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通报形式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进行整改,促进执法办案系统规范运转。

一是领导重视。该局高度重视网上办案巡查工作,将网上办案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局领导经常督促、抽查法制部门对各单位执行网上办案的巡查情况,法制部门未履行巡查职责的,追究法制部门的责任;经法制部门巡查后发现问题下发通报未落实整改的执法单位,追究办案部门领导和办案民警的责任。自网上办案巡查工作开展以来,法制部门认真履职,网上办案的各项要求已逐渐成为大多数民警的习惯养成。

二是分工明确。该局法制部门全天候的为办案部门提供网上办案优质服务。所有案件必须网上流转,要求办案民警在案件受理的同时及时上传证据材料。办案单位法制员每周对本单位网上办案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处警录入、涉案人员信息录入、案件名称规范、证据材料上传、已结案件考评等环节,发现存在问题的,通知相关人员立即整改。

三是巡查到位。局除对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和作出行政处罚的治安案件进行巡查外,还对派出所自办、调解案件的证据材料上传情况进行巡查。各单位法制员负责对本单位自办、调解、立案未破案件的笔录证据等材料上传情况进行巡查,法制部门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和集中巡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多次出现相同问题的,对办案领导进行约谈,对屡纠屡犯及边改边犯的办案单位及民警,交由督察部门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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