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多措并举”促进执法质量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8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石泉县公安局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以提升执法质量为切入点,多措并举,不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能力,促进执法质量提档升级。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的培训学习,着重从培训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入手,采取以案讲法或个案剖析传授等方式开展培训。同时法制大队结合“送教下乡活动”,深入一线执法单位授课,直接解答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在此基础上,组织执法民警到法院旁听,让民警在法庭上感受举证、质证的过程,体会什么是证据、怎样取得证据才会被法庭采用等。48日上午,该局法制大队组织全局各单位巡驻法制员、民警近50人,旁听了石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本局刑侦大队侦办的汪时峰妨害公务案。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警执法理念。

二是灵活奖惩办法。建立健全以执法质量为重点的奖惩激励机制,灵活运用物质激励、荣誉激励、情感激励、竞赛激励、榜样激励和支持激励等方法,充分调动一线执法民警公正执法的积极性。对一些平时不学法、执法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出现违法执法的民警,则应离岗培训或依照纪律规定从严惩处;对一些积极学法、善于执法、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民警,在精神和物质方面双重奖励,并宣传表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同时开展“优秀执法个案”、“最佳执法民警”或“办案优胜单位”等评选活动,通过考核、公推、评议、投票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及时奖励成绩突出的执法民警。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设立执法监督中队,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任务的落实、督导、考评;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执法检查;“四个一律”等其他专项执法工作落实的检查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办案系统运行,管理、推动执法基础工作。设立案件管理中队,主要负责局裁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把关,开具法律文书;案件考评;履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职责;统一对外对接检法系统。设立巡驻法制中队,实行法制员派驻、巡回制度,各单位法制员由巡驻法制中队人员轮调驻所担任,负责所驻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落实、推动。

四是提高法制队伍素质严格执行法制员准入制度,推行以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深度、广度、难度为标准,由县局通过统一、严格的考核遴选法制员。凡取得法制员资格的,全部纳入法制人才储备库,并做为全局后备干部培养,在晋职晋级时优先选拔使用。同时积极发挥巡驻法制员的引领作用,巡驻法制员既是案件审核员,也是各所队法制培训的“指导员”,通过巡驻法制员的带动,基层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能得到大幅提升,从而推动该局执法队整体素能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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