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四大机制”助推监所创新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来源:汉滨公安分局 【字体:

 

  汉滨区看守所以建设“安全规范管理、展示法治文明”为目标,扎实推动管理创新工作,使得监所安全管理、规范执法、教育感化、人权保障等项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从2007年至连续8年公安部评定为二级看守所,连续14年安全无事故,先后被评为“全市公安优秀基层单位”、“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市公安机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近年来,该所通过建立“四大创新机制”,有力推动了看守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主动顺应执法安全新要求,创新加强监所安全管理机。一是实施风险等级评估。制订看守所在押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监区动态、监室动态、在押人员思想及身体状况实时分析评估,分类管理、分级处置,重点对在押人员羁押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动态评估。二是畅通医疗救治通道。协调汉滨区医院开设在押人员看病就医“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心理干预疏导。针对在押人员自卑绝望心理影响下易自伤、自残等情况,建立在押人员心理咨询室、宣泄室,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有6名民警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专门聘请安康学院心理学教授王晓康定期对在押人员开展心理测评和干预,保证了在押人员的心理平稳。四是创新载体做好在押人员教育矫治工作。该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紧贴在押人员思想实际,坚持每半月一次集体教育,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在日常思想教育工作中坚持做到“十个经常”。

二、主动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创新加强监所人权保障机制。一是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知情权。采取民警告知、在押人员自学、组织集中观看、管教民警集中宣讲等方式,让在押人员知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二是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存权。科学规范一日生活制度,通过轻松愉悦的管理教育方式,有效舒缓在押人员的精神压力和对立情绪。三是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教育权。建立了文化长廊,每周两次开放图书室供在押人员借阅书籍,每月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给在押人员上法律课,保障在押人员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接受文化的熏陶。四是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救济权。对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及时转办,改扩建了提讯室、律师会见室,保证了新刑诉法各项要求得以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主动顺应社会管理新要求,创新加强监所对外开放机制。一是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医疗卫生情况、送物会见须知、在押人员权利义务等制度在接待大厅公开监督电话及QQ号,公示特邀监督员照片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建立预约制度。积极推行办案单位提讯以及律师会见预约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联络电话。三是强化内外互动。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机关团体等社会人士来所参观,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安装在押人员单、双向视频会见系统,实现了跨地区的远程会见。

四、主动顺应队伍建设新要求,创新加强队伍管理考核机制。一是注重领导示范化。该所在抓班子自身建设中,坚持主官带头抓示范,着力营造团结共事、齐心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实行考核内容量化。将涉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内容全部分解到每个民警的具体岗位,详细规定了考核标准、考核分值,将创意新颖的“每月警星”评比活动运用到考核工作中。三是实行考核角色转化。所长每周至少两次组织所领导及民警对民警工作、内务、遵纪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民警参与考核,既能发现别人身上存在的缺点,也能及时整改自己的问题,使全体民警对考核工作心服口服。四是实行考核工作常态化。实行“日考核”制度,对全体民警的工作进行当日考评、当面点评,由专人对每日考核情况进行累计积分,作为月、季、年度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与每月警星、年终评先评优工作及民警考核奖挂钩,对增强民警主动作为的大局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实行考核结果公开化。将每日考核结果在看守所内部网页进行公示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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