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石泉县公安局探索组建了法制大队和巡驻法制中队。择优选取了32名巡驻法制员和协勤执法监督员,轮回巡驻各所队,开展日常执法管理及执法教育培训。“三个明确”,进一步为巡驻法制员工作指明了方向,提高了巡驻法制员工作效能。
一是明确工作分配。32名巡驻法制员分别派驻到各所队,参与巡驻单位日常工作,以履行法制员职责为首要任务,承担至多不超过其它民警50%的任务指标,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开展法制工作。同时,巡驻法制员接受法制大队和所在所队的双重管理,分别各占50%进行绩效考评。
二是明确工作内容。法制员按照“日查、周结、月报”要求,履行执法管理、执法监督等职责,推动巡驻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员每日要巡查警情处置、检查办案区域、核查视频资料、点查涉案财物,即落实“每日四查”;对一周以来(周一至周日)的警情、案件情况,相关人员、物品情况,执法台账、信息档案情况,执法培训、旁听庭审等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小结,即落实“每周四结”,并在下周一下班前上报法制大队;按月上报案件审核、执法管理(含办案系统应用、办案场所管理、执法音像管理、执法台账信息管理等)、执法监督(案件考评、网上巡查、个案监督、案例剖析)、制度建设及其他规范化建设相关情况。
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在日查、周结、月报及日常执法活动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其他方式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法制员都要填写巡驻工作记录或案件审核表,向具体责任民警、案件主办民警进行通报,要求整改。对执法问题责任民警不积极有效整改或问题较为突出、达个案监督层次的,法制员向法制大队、巡驻单位报告,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巡驻工作日志,记入民警执法档案。法制员未发现执法问题或未督导民警整改,导致案件问题被法制部门纠错或其他部门发现,造成影响的,承担执法过错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