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四个坚持”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6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自“四项建设”开展以来,白河县公安局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落实,结合全局实际,重点抓好“四个坚持”,着力推动全局执法工作全面、科学、持续、协调发展。

一、坚持领导重视、统筹谋划,营造全警参与浓厚氛围。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建立局党委联系抓建部门制度,要求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经常性开展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同时,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人头化”的要求,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持续推进。

二、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高执法活动规范化水平。以实际执法活动需要为导向,重点围绕接处警、受(立)案、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调查取证、现场勘验检查、适用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执法环节,完善细化执法行为标准。同时,结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制定了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审查等环节的执法规范。每周对各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网上核查,依托公安信息网,及时收集基层民警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予以解决。

三、坚持主体培训、增长技能,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健全学法制度,全体民警每年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同时加强对民警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考核监督,提高民警依法办案能力。加强与各执法单位沟通与联系,积极选派各部门法制员开展定期培训,从基础抓起,强化民警规范执法养成。

四、坚持科学管理、提质增速,提高执法管理效能。严格落实案件法律审核五级把关制度,细化完善考评标准,通过案件评查、专项考评和网上巡查等方式,拓展考评范围、创新考评方法,同时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强化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信息化设备的建设应用,实现接报警信息、现场信息、办案场所视频信息和案件流转信息的关联运用,对已完成改造的执法场所,按照“规范办案、有利办案”的原则,不定期开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达到所有案件做到“四个一律”要求。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