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三大举措”打响信息采集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0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自4月23日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利县公安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成效显著。截止10月15日,在整合35类46万余条各类信息的基础上,共新增采集整合各类信息1178万余条。截止10月31日,信息总量达到了100余类1800余万条。初步达到了基础信息数据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一、落实“四个到位”,夯实采集保障之基。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取得实效,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基础信息采集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年初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各部门“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动员部署到位。县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安排,年内县局召开了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部门、各警种从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入手,按照全警采集、应采尽采工作原则,全面组织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三是思想认真到位。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市公安局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并组织开展信息采集专题培训3300余人次,使各部门、各警种充分认清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熟练掌握信息采集的标准、范围、质量等工作要求,为开展全警信息采集奠定基础。四是工作专班到位。从指挥中心、治安、政工等部门抽调民警专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整理、统计上报工作,对各部门上报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采集质量要求的信息及时发回相关部门进行整理;在各部门确定1名信息化专管员,专门负责各部门信息采集数据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二、围绕“四项措施”,激发全警采集之力。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市公安局信息采集任务的要求,局党委及时研究确定了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任务为2000万条以上工作目标,制定下发了《平利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及各派出所年度人均采集社会信息采集任务。各业务警种结合实际均量化了信息采集的任务和标准,层层分解落实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和责任。二是强化检查指导。信息采集工作中,县局专门从督察队抽调1名民警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针对信息采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长时间工作进展不明显的部门,领导小组及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年内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信息采集办公室人员深入各部门对信息信息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开展面对面指导培训,帮助分析研究可采集的信息资源及信息采集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提高信息采集实效。三是开展限时督办。自9月以来,在信息采集的攻坚阶段,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县局二次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推进会,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县局与各部门签订限时督办责任书,对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周通报工作制度,对督办后工作仍没有明显进展的部门或通报排名在末位的部门,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向局党委当面说明情况,必要时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县局将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年度公安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人均信息采集率排名第一的业务大队及派出所予以奖励。未完成信息采集任务,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三、注重“三个协调”,做强信息采集之源。

一是注重发动社会力量主动提供信息。县局积极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由县委政法委印发了《平利县开展基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完善实名制社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公安为主、各方参与、共同负责的工作思路,要求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日常工作中采集到的人员、物品、单位等信息全部提供给公安机关,组织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各单位、各行业的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二是注重加强交流学习。信息采集工作中,分管局领导带领民警到信息采集工作成绩好的部门进行交流学习,学习借鉴信息采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三是注重加强内部协调。县局信息采集办对信息采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采集到的信息质量把关等工作,及时向市公安局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确保工作有的放矢。每月定期分析总结各部门信息采集情况,及时向各部门提供已采集信息情况及可采集信息资源的范围、要求,切实提高信息采集工作的针对性。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