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旬阳县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县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批捕科、县法院刑庭、陕西法力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县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法律顾问办公室的职责。同时,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为法律顾问履职做好保障,真正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规范执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提出聘请、解聘法律顾问的方案,报县局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联络、协调,以及对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草拟、完善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报县局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召集法律顾问对县局的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疑难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特定法律事务进行调研、论证、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负责召开法律顾问工作例会和县局法律顾问临时工作会议,了解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处理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其他日常事务。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参与研究重大决策、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安局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起草、审查、修改以公安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受公安局委托,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协助开展普法宣传,为公安执法培训提供辅导授课;为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公安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必将在促进规范执法、化解社会矛盾、协助依法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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