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息采集“攻坚战”开展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坚持以“数量服从质量”为前提,逐步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全方位检测信息采集质量,稳步推进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展开。
一、部门自查机制。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采集质量终身负责制。要求各采集单位严格按照县局基础信息采集质量核查要求,每日对辖区所采集的信息开展自我核查,及时发现和查找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信息开展纠正和弥补,严防各类虚假信息和失真数据上传。
二、网上巡查机制。从各警种部门抽调了2名信息化应用技能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以及专业对口的年轻民警,组成信息质量网上巡查组,以专业队伍专职负责的模式,每日对全局10个业务大队、17个派出所采集、录入的信息数据增量、质量进行检测,巡查量达到数据总量的40%以上。对信息类别、采录人、录入时间、巡查周期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每日通过《紫阳县公安局信息采集质量网上巡查表》,在县局主页进行通报,并限期在24小时内整改,同时对巡查情况整理归档,作为月度、年度信息化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实地抽查机制。从指挥中心抽调专人组成筛查工作组,携带《紫阳县公安局基础信息采集质量实地抽查表》,不定时深入全县各采集单位对其采集的信息情况进行筛查核对。对发现的应采未采、应录未录以及采集虚假信息等现象现场进行及时纠正处理,并对事件的相关单位、责任人、采集人、录入人员等严肃追究责任。
四、跟踪整改机制。网上巡查组和实地抽查组对各采集单位的信息增量、质量检测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后,及时汇报至局党委领导,使局党委领导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了解进展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措施、强力跟踪问题整改,促使各采集单位切切实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必须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局领导,确保整改“掷地有声”。
通过以上四项工作机制,该局的信息采集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全局民警也逐渐转变认识,主动担当责任,使日常工作机制实现了由临时性突击到常态化推进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