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部署后,平利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积极推行“两统一”工作做为执法环节的一项中心任务,置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位置,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为导向,强力推行“两统一”工作机制快速规范开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县先后召开党委会和工作推进会,对推行“两统一”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由局长李建忠亲自负责督促工作落实,其他局党委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工作协调、人员选配、装备保障、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工作,坚持顶层规划与系统推进相结合,将每项任务细化到每个节点,各司其责,形成统筹谋划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畅通机制,规范运行。法制部门牵头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对接,通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的方式,结合实际制定统一的出口衔接工作机制和运行实施办法,确保了“两统一”工作的顺利运转。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两统一”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法制与侦查办案单位、检察院、法院的双向无缝对接,实现内部运转集约高效、外部衔接规范有序。
三、强化保障,紧贴实战。按照实战、实效原则,该局从刑侦大队选拔1名业务精通的民警调配到法制大队工作,成立了由6名法制骨干组成的审案中队,负责对全局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核。购置了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全面实施执法源头管理、流程控制、常态预警等,为“两统一”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搭建有力的信息化作战平台。
四、严格把关,确保公正。统筹案件质量日常考评工作和案审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依照法定程序、标准全面审核刑事案件。主动克服案件多、警力不足、任务重的困难,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严把执法质量、提升打击效能为抓手,强化民警办案能力和证据意识,明确移送案件的标准、期限、流程,实现多层次、全方位、全流程的内部执法监督体系,有效减少了执法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责任意识,刑事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加大追责力度,落实案审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彻底解决案审人员审核不严、不细的实际问题。目前,“两统一”工作机制已在该局全面铺开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