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0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立足“四项建设”,以“争创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优秀公安局”为奋斗目标,按照确保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制定的各项执法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严把“六个确保”执法要求,即:确保执法装备得到正确、全面操作,确保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确保全年不发生执法安全事故,确保执法办案信息应录尽录,确保“双向积分”执法考核考评机制充分发挥作,采取过硬措施、打造工作亮点,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开,打造“阳光警务”。 制定出台《岚皋县公安局执法公开实施细则》,规范执法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全公开,无漏项,全覆盖,以“岚皋民生警务平台”为依托,突出案件在线查询功能建设,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法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案件当事人只需通过报警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就能对案件受理(立案)、查处(侦查)、结案(破案)等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程查询与监督。

二是创新执法办案“双向积分”办法。县局在执法办案“项目化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创新推出执法办案“双向积分”办法,促进执法办案科学化管理。出台《执法办案“双向积分”管理办法》,以积分形式对执法实战单位和执法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双向量化综合评估。评估涵盖案件质量、执法管理、执法效果、执法能力等多个方面,明确执法办案积分制的适用范围、积分方法、日常管理和结果运用等,采取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侦查办案与监督管理、主体能力与执法效果、执法部门与办案民警、积分评定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办案实战单位和民警的执法办案积分实行全局排名,做到公开透明、激励后进、奖优罚劣,实现执法办案绩效考核科学化,激励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能办案,实现了民警履职能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公众安全感、执法公信力的稳步攀升。

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案件审核,加强执法考评。大力推广应用执法记录仪,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100%全程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切实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平台数据质量的实时督察和动态巡查;深化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坚持案件审核“案件五级审核责任制”,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按照主办人、法制员、所队长、法制大队、局领导五级分层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层层网上审核流转,上半年共录入接处警1067起,刑事案件95起,行政案件154起,全部警情、案件100%在网上流转,执法办案质量全面稳定提高,无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无涉法涉诉、无冤假错案。

四是狠抓民警教育培训,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加强旁听庭审活动,全局共有90余人次参加了旁听庭审,不断提高民警注重执法程序和执法细节的能力。加强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加强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共有20余名民警参加了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同时,建立完善辅警、文职人员管理办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和非警务人员直接参与执法办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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