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强力推行执法公开 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执法主体、制度、场所、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称号。为了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近年来,局党委一班人凝聚智慧,大胆创新,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全局执法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行政效能、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整体形象。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推行执法公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民警提高对推进执法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敢于迎接执法公开对执法活动的新要求、新挑战,自觉在执法活动中增强主体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公开考验、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在全局形成“全面推行执法公开,以执法公开促进执法公平、促进执法规范、赢得民心”的共识。

二是规范执法公开内容,确保无漏项、全覆盖。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紧密结合岚皋实际,制定了《执法公开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法制部门民警,对全县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摸排梳理,确定了《执法公开内容清单》,明确各警种、单位的职责任务、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及时限要求,把全部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作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全部公开,确保执法公开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三是创新公开方式方法,拓宽执法公开和为民服务渠道。在做好公告公示栏、信访接待等传统警务公开的同时,该局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需求,20148月自行设计、开发,建成开通“岚皋民生警务平台”,与“平安岚皋”微信订阅号、岚皋公安微博、《岚皋公安手机报》同步运行,平台设置了“网上办事、民意直通、交流互动、警务公开、安全防范、魅力警营”6大功能模块,成为该局服务群众、推行执法公开的重要载体和渠道。该平台设置了“案件查询”模块,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法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案件当事人只需通过报警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就能对案件受理(立案)、查处(侦查)、结案(破案)等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程查询与监督。平台自20148月开通以来,该局通过该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599条,公开各类案件518起,受理交通违章查询16769人次,在线咨询业务1192人次,网上办理业务497件次,发送各类提示短信19327条。全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因执法活动引发的涉法上访问题,实现了沟通民意“点对点”、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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