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白河县公安局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抓执法培训、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等方面入手,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局执法形象、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坚持执法培训,提升民警规范执法观念。按照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权威高效的执法要求,县局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狠抓法制教育培训,端正民警执法思想理念,奠定了规范执法的基础。(一)深化执法规范教育。建立政工、法制部门牵头抓、警种部门条线抓的执法业务常态培训工作机制,采取民警自学、集中练兵、以会代训、以案释法、业务骨干“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实行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的不脱岗练兵。紧紧围绕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先后举办2期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法制大队先后到各派出所开展执法服务和专题讲座5场次。(二)开展以案释法和跟班培训。法制及各部门根据执法实际,不定期选择有代表性的案卷进行重点解剖,以案释法,以评案学办案。深入推进一线民警到法制大队跟班学习15余人次,到法院旁听庭审100余人次,邀请县法院、检察院业务骨干深入各部门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了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使法制教育入脑入心。
二、坚持执法管理,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水平。要推进执法规范化,除了管理制度要健全外,最关键、最长效的是要让规范执法成为民警的习惯。为此,县局坚持落实硬件、软件两手抓。硬件建设倒逼规范执法,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完成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交警大队和9个派出所办案场所建设改造工作,建有讯问室14间、询问室12间、辨认室5间、人身检查室(保管室)10间、信息采集室10间、候问室5间。制定了《白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执法办案场所标示标牌和《讯问工作规定》、《询问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并上墙,随时提醒民警规范使用办案场所。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所有违法犯罪嫌疑人询(讯)问、辨认工作全部实现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执法安全。通过“硬件”规范倒逼“软件”规范,规范执法办案,确保执法安全,没有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坚持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抓好源头案件管理,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案件审核制度。凡需录入执法办案系统的案件材料、法律文书(含归档的报告书)必须经部门法制员、部门负责人审核符合标准后,才可以录入、归档,所有案件必须符合网上执法办案相关规范的要求。法制部门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核。未出现刑事判决无罪案件、行政诉讼被撤销案件、有责信访案件。狠抓执法考评机制,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考评机制,继续推行日巡查、月考评、季通报,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对接处警及案件办理等执法情况开展每日网上巡查。在刑事案件移送起诉、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办案部门领导召集主办民警、法制员进行初步执法考评,由法制员填写《“一案一评”表》报法制部门,法制部门再进行严格的个案执法质量考评后,将考评情况详细记载于《“一案一评”表》并反馈给办案单位。将执法质量督导检查考评考核工作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每月发布执法质量考评通报,对执法问题突出的个案下发《执法问题整改通知书》,有效促进了整体执法质量的提升。
四、坚持警民关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通过开展群众安全防范指导、交通安全提示、治安警情提醒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密切警民之间的联系,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通过开展行政管理事项提示、轻微违法劝诫、纠纷矛盾调解,督促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不当行为,有效预防、消除轻微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二)在现场执法执勤、落实执法告知服务制度、调查询问、采取行政和刑事强制措施、当场处罚、处罚前告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法律文书、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治安和安全检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执法过程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既讲清楚法律依据,又讲明白事理、情理,提高执法艺术,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的有机统一。(三)进一步推进警风警纪执法监督员建设工作,对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不断完善执法工作。认真开展执法回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逐个进行登记、倒查、整改,提高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和信访案件的发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密切同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系,适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公安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和关心,确保警民关系测评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