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上午,岚皋县公安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精神,夯实八项措施,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力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公安局。在家局党委成员,各警种和部门负责人及法制室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简要介绍了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交流会议情况和省内其他兄弟单位规范执法的典型做法,结合岚皋实际,就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公安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公安局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做强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体系,在全省做好试点及引领工作。岚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体系作为全省的原始首创发明,在前期机制建设、初步试运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一案一审、一案一考、双向考核的基础表册整理建档,坚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专人审核,完善执法档案等基础性资料,在10月底前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台帐,为系统的开发做
二是完善和规范“岚皋民生警务平台”,持续做亮执法公开“阳光警务”品牌。指挥中心牵头抓好平台的日常考核和督促管理,法制室要把“案件公开”作为执法公开的核心,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及时改进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信息公开更新跟进不及时等情况,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案件公开审核严关,持续打造工作亮点。
三是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对内要加强指导、对外要提升与“检、法”之间的合作,切实提高全局案件质量,推进主办侦查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务实推进案管中心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如实立案,提升治安民警驾驭社会治安能力。要以“执法办案监督系统”警情、案件录入为切入点,激发一线民警工作热情和工作主动性,提升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法制部门必须要落实专人负责,落实系统日巡查通报制度,切实解决如实立案、提升打击、管理、服务水平。
五是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法制部门牵头,警务保障室配合,利用县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搬迁的机会,组织人员到市局参观学习,完善办案区的功能区划分与设计,提升全县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同时,要严把案件裁决审核关,注重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尽快购置视频采集仪,确保一线办案民警处警全程采集录入、一线巡逻执勤民警工作全程采集录入、社区民警户外工作全程采集录入、执法办案场所工作全程采集录入。
六是创新工作,推行说理式裁决书。法制部门要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制度,严把案件质量、严格规范裁决书文书内容,采用说理的方式制作裁决文书,既能对案件当事人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更能够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杜绝汇报式审核、杜绝电话式审批。
七是做好拘前谈话,推进人性化执法。看守所要在做好拘前谈话工作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台帐,强化做好拘前谈话,全面做好违法人员关押前的信息采集、人身安全检查、动态思想掌控及家庭状况掌握,做到人性化、规范化执法。
八是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制度配套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报考全国司法考试要求条件(法律专科以上学历、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民警(含文职、辅警),应当积极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特别是三年内参加工作的新警必须参加考试,对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人员,在解决参加考试过程中的正常差旅费的基础上,县局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万元的学习补助性奖励。凡入围后备干部的新警必须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要求凡是未取得初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必须积极参加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对已经取得初级执法资格的民警,方可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作为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必备条件;凡是已经取得初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应当积极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对已经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作为拟担任副科级(副主任科员)岗位的必备条件;凡是已经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应当积极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对已经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作为推荐正科级(主任科员)岗位的重要条件,并在解决参加考试过程中的差旅费的基础上,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五千元的学习补助性奖励。要求文职人员积极参加并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有关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