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建立“五个体系”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品牌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公安部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汉阴县公安局把执法作为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落实,20122014年被公安部连续授予两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顺应公安体制改革要求,汉阴县公安局立足两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良好基础,通过建立“执法运行、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执法公开、执法追责”五个体系,持续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品牌。

以两统一为突破点,建立“全程式”执法运行体系。抓机构,筑牢关口。整合法制室、刑侦大队案审中队职能组建法制大队,设置“行政案件审核”、“刑事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管理”三个中队,法制大队民警增至12人,为扎实开展各项法制业务提供了人才保障抓权责,统一归口。明晰了侦查部门案件主办责任与法制大队审核把关责任。刑事部门负责案件的侦查、预审和案件终结工作,法制部门履行审核监督、指导服务职责; 抓机制,规范出口。建立了《刑事案件统一标准、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完善了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检察建议处理及会商研判制度,实现与法院、检察院的无缝对接。

以受立案改革为关键点,建立“外延式”执法管理体系统一案件登记。成立县局“案件管理中心”,制定了《汉阴县公安局案件统一归口管理规定》,全面建立受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落实首接责任制。统一接收流程。明确了“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审查、管理全局所有的行政、刑事案件。对事实认定清楚的行政案件,立即受案并出具《受案回执》,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统一案件管理。建立了每日执法工作提示,每日案件审核实名通报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核、立案不查、等问题。同时,将全局未办结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标注,每月一汇总,每月一通报,助推了案件办结率的提高。

以可回溯管理为着力点,建立“无缝式”精细监督体系。回溯式管理,将音视频管理向所有执法现场活动延伸,所有刑事、行政案件不论是从接处警、带离,还是在办案场所询问、讯问,以致到最后的投所羁押等,整个执法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程记载,可回溯管理,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习惯化养成。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执法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接处警、执法办案、治安盘查等细节抓起,强化执法精细化管理和接处警习惯养成,在全局组织开展了常态化的规范接处警、执法办案专项治理,促使民警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垂直性考评。全面推行条线垂直考评机制,各业务警种根据工作性质,自行制定对业务单位的考评方案,对各业务单位执法行为予以量化,考评成绩反馈至县局执法考评小组,最终形成考评成绩,形成“法制抓总、警种抓线、全警参与”新模式。

以“互联网+”为核心点,建立“阳光式”执法公开体系。拓展执法公开范围,积极研发执法公开查询系统,依托汉阴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将案件受理、办理进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创新执法公开形式。注册了官方微博、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了警务咨询、户政办理、法律宣传、微警互动等10个专题,通过微信、微博实时发布警务动态等各类信息,群众“拍一拍”“扫一扫”就能轻松访问。提升执法公开效果。在坚持对一般案件回访的基础上,将大要案件和可能引起上访的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回访重点,由法制、纪检、督察部门组成的回访组定期进行回访,主动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赢得了当事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执法过错追究为落脚点,建立“清单式”执法追责体系。增强追责力度,建立了《汉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办法》、《汉阴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问责规定》,明确了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追责范围、跟踪追究程序等共三十六条六十款规定,实现追责条款式的全覆盖。目前,因执法问题共通报13个单位、追究问责1527人次。加大追责广度。加强与纪检、督察、信访、指挥中心等部门联系,从违法违纪、现场督察、群众来信来访,110接处警、群众投诉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启动调查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让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在高效的处理程序中失去生存的土壤。拓展追责深度。建立《汉阴县公安机关执法追究法制认定机制》,明确了法制认定要原因清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明晰,作出的意见有理有据等二十条四十一款规定。明确了在调查认定过程中听取办案单位的意见,与政工、纪检、督察部门慎重交换意见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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