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汉阴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安改革为契机,积极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大法制”理念,成立规范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设置“两队一中心”,全面规范案件办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通过执法整体工作规范推动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再上新高。 一、创新执法改革,树立“大法制”理念。为适应执法工作发展,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增长点,该局坚持树立“大法制“理念,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的规范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改革工作的领导,并组织民警赴榆林市、铜川市公安局、沿海发达地区学习,为执法改革打下良好基础。整合法制队伍资源,在法制大队设“两队一中心”,即案件审核队,执法监督管理队,案管中心。分别遴选3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副科级领导任队长,抽调6名专业民警充实到法制大队,增强了法制部门警力。明确职责,案管中心主要负责受案立案登记管理职责,统一接受上级或其他部门移交案件,严把案件入口关;案件审核队主要对刑事案件法律形式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严格审核,严把执法质量关;执法监督管理队负责对执法办案所有执法环节进行跟踪监督管理,严把执法监督关。 二、实行侦审分离,统一审核严把质量关。一是理顺侦审关系。明确界定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的职能定位,办案部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案件终结工作,法制大队履行审核监督、指导服务职责。法制大队民警不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办案民警不得审核案件。另外将审核前置,规定所有刑事案件从立案开始必须经法制大队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局领导审批。二是明确审核职责。完善法制大队案件审核队工作制度,明确案件审核民警审核职责,对刑事案件审查内容、范围、时限进行具体要求。三是规范审核流程。坚持实行“三审一批”,以网上审核为主,办理刑事案件首先由办案单位法制员审核,然后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再经法制大队审核,最后上报局领导审批。 三、强化归口管理,统一出口严把管理关。积极与县检察院、法院协商,制定公安与法检两院对接工作机制等规定,明确法制部门与检察院、法院业务归口部门,确保实现双向无缝对接。一是统一案件移送。所有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强制医疗、没收违法所得等案件移送工作,统一由法制部门案管中心负责,送交检察院归口部门。二是统一法律文书接收。对检察院、法院的决定、通知、意见、检查建议等法律文书、监督文书统一由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管理队接收,局机关其他部门不再分散接收。三是统一对外答复。对接收的各类监督法律文书,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管理队通知办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完成,由法制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后统一送交检察院或其他单位归口部门。 四、完善工作制度,夯实责任严把监督关。一是建立提前介入制度。针对跨区域、团伙性案件、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法制大队提前介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今年来,法制大队提前介入指导案件办理50余次,指导办案部门成功办结了“11.25”特大跨省盗窃案,移送起诉5人35案,协助办案单位将“2015城区系列摩托车被盗案”打造成全省十大精品案例。二是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制定《执法岗位责任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夯实了案件主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职责。三是建立执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其他党委成员为副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定下发了《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强化执法监督。聘请县法院、县检察院干部、律师成立了法律专家顾问团,制定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大重大、疑难问题分析,完善案件风险评估,有效防止执法失误和偏差。四是建立公检法联席会商制度。建立公安、检察院、法院案件会商制度,先后召开联席会3次,统一刑事执法标准,研究解决执法疑难问题,指导刑事执法实践工作,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