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五项措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紧紧围绕执法工作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方向,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为三宜石泉建设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一是重组扩建专业法制队伍。将原法制室探索组建为法制大队,并积极争取相匹配的机构格次,下设案件审核、执法监督、巡驻执法三个专业中队。案件审核中队专司全局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中队专司实体执法监督和办案系统运行的监督及考评;巡驻法制中队是将已经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24名所队兼职法制员和遴选出的8名执法协勤监督员集中于法制大队统一管理,派驻于执法办案各所队,引领基层执法规范遵循,从而构建起更加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和更加科学的执法责任体系。

二是深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全警执法素质大培训,先后组织民警开展了执法办案实用业务知识 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使用以及《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专题培训35期,组织民警参加各类旁听庭审10余次。另一方面,依托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推行日有所获,月学一法活动。全局民警176人取得初级执法资格,95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2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人通过司法考试,初步形成了规范执法培训持续开展、基本执法素质持续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案件统一审核把关。全面实行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对各类刑事案件及局裁治安案件全部由法制大队进行统一审核,重点开展立受案审核、强制措施审核,案件处理审核,证据审查复核,严把办案质量关。同时,以刑事案件法制统一出口为中心,进一步明确由法制部门代表公安机关统一对外对接,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等案件办理以及接受检察或司法建议等需与检、法部门对接的工作,全部由法制大队开展,各办案部门不再单独与检、法部门联系。今年以来,共审核行政案件189起,行政处罚348人;审核刑事案件126案,评查各类案卷315卷,案件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0%以上。

四是狠抓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狠抓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网上巡查,法制部门将各单位网上办案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了日查周巡月通报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制度,今年以来,各执法办案部门录入执法办案监督信息系统各类接处警信息6065起,录入刑事案件561起,行政案件1112起,案件录入率达100%,材料扫描率达100%,处理系统冗余信息60余条。除40起交通案件及1起邪教案件不能网上流转外,实现案件办理网上流转率达100%

五是严格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一方面,通过三管同心室对全局执法办案、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实时视频监督,编发视频督察通报12期,发现并通报不规范问题76个;局领导及法制部门通过管理中心跟踪监督指挥办案审讯32次,用于远程执法教学5次。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执法回头望活动,认真落实内部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办案倒查一级责任制度,对瑕疵案件,发出整改通知;对疏漏案件,发出执法通报,对过错案件,发出个案监督,追究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执法责任,并要求办案单位对整改和继续追责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全年共下发网上巡查通报12期,个案监督通知书22期,纠正各类执法问题178次。在此基础上,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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