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厅、市局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石泉县公安局以“四项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确保2016年全县公安工作任务和“四项建设”圆满完成,努力为建设“三宜石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继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后,该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就深入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下发《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表》,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小康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责任组长的“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清晰的建设“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清单”,推动层层抓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求实效。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将2016年全县公安“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建立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实施措施、一抓到边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所队捆绑”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局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一线所队指导重点工作开展,既要当指导员、又要当战斗员,从而营造局领导主抓、部门力抓、一线所队具体抓的工作氛围,推动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能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确保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统筹全年工作精考核。完善“月通报、季讲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十项重点工作”纳入分级定标推进“四项建设”考核体系,按照“三级循考”机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十项重点工作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再此基础上,督察部门围绕十项重点工作落实开展专项督察,对如期完成任务、成效突出的单位及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