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研究谋划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7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厅、市局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316日,白河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确保全年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10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市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各警种、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要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10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明安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成员,政工室具体负责10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考核工作,指挥中心具体负责10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日常工作。二要务求工作实效。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10项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紧盯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牵引,层层分解目标,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时限、责任落到实处。项目责任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工作项目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掌握项目进度,解决实际困难;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严格考核督导。完善“月通报、季讲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10项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严格考核奖惩,各项重点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检查考核。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的警种、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督察部门要围绕“十项重点工作”落实开展专项督察,对如期完成任务、成效突出的单位及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兑现奖惩。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