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质量,紫阳县公安局以执法质量考评考评为抓手,科学设置考评方式、扩大考评范围,努力实现以质量促公正、以质量促公信的目标,为该局连续荣获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积极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向三个方面延伸,实现执法质量考评的全覆盖。一是由集中考评向日常考评延伸。在坚持集中考评的基础上,强化日常考评。将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听证的案件、被劳教人员提出聆询的案件、引发媒体网络炒作的案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案件,全部纳入日常执法质量考评范围,随发现随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纠正。二是由案中、案后考评向案前考评延伸。强化源头治理,将如实受(立)案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在法制部门在开展定期考评时,随机抽取符合受(立)案条件的警情和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内的案件数据进行比对,查看是否受(立)案,考评结果记入该单位当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总成绩。三是由对单位考评向办案民警考评延伸。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与办案民警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年终根据执法质量考评的成绩对办案民警进行排名,作为评先树优和推荐提拔的依据,以此激励民警自觉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
二、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两个一”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实行一季度一考评。县局出台了《紫阳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规定》,每季度按比例随机抽取各所队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考评。采取双人分别阅卷、法制大队领导复核、集体会商的模式,确保考评成绩真实、公正,并在全县通报考评结果排名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所队重视,制定确实措施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实行一月一评查。各办案单位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制定《案件评查工作办法》和《案件评查实施细则》,把案件评查的指标从法律文书、法律程序、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执法公开五个方面进行细化。硬性规定每起案件办结后五日内,必须提交案件评查小组进行评查。评查结束后,案件评查小组要当面向办案民警反馈,讲解评查的依据,使办案民警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根据评查结果进行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三、大力加强执法质量三项基础工作,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应用。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网上办案“十个严禁”,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用信息网络的固定化和自动化特点,实现执法流程严格遵守,执法管理环环相扣,执法监督即时有效。严格案件办理过程监督,严禁案件无原则的网外流转,并作为执法质量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继续狠抓执法场所的使用及管理。围绕执法场所办案流程规范以及场所硬件设施使用等方面,组织民警开展技能培训,固化民警规范执法的理念和要求,塑造科学高效的办案流程,避免办案随意性,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场所深度应用和管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把“一切讯(询)问必须在办案区进行以及讯(询)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制度化、常态化,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审讯系统常态应用,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率达100%;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零发生。三是大力开展法律能力测试,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以执法资格中、高级考试为契机,依托网上考试系统,随机抽选办案民警参加县局组织的法律能力测试,对成绩突出的民警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及格的民进予以通报批评。实现以考试促学习,以考试促执法执法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