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警务”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前提和保障,就如何推进现行警务向法治警务转型,石泉县公安局自2015年起,结合该局现状,在不增加警力的情况下,先试先行,尝试法制队伍改革创新,从内部挖掘牵引力。
一是强化专业队伍。该局按照建设法制公安、构建“大法制”格局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内部执法勤务机构运行标准和要求,为法制大队争取相匹配的机构格次,组建专业法制大队,设案件审核、执法监督、巡驻执法三个专业中队,使法制机构、人员及其素质、装备保障与法制工作任务和特点相适应。通过实行法制员交流轮岗制度,充实强化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将已经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并经实践培养成熟的所队兼职法制员集中于法制大队统一管理,组成巡驻执法中队,派驻于执法办案各所队,引领基层执法规范遵循。
二是强化法制职能。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法制队伍工作机制。案件审核中队突出执法质量管理,专司刑事案件、县局裁决治安行政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抓好执法办案质量的源头把关;执法监督中队突出执法过程监督,专司执法运行各个环节跟踪掌控,以及全局执法办案规范系统运行的监督和考评,全面督导落实网上执法办案新机制,将涉案人员、财物、场所等全部纳入监督,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全面追踪轨迹,加强动态监控;巡驻执法中队是将巡驻法制员派驻于各执法办案所队、兼任副职领导、专职化履责,在法制大队和派驻单位的双重领导、双向管理下,突出基层执法规范引导,专司该单位一切执法活动的规范性督导,提高法制员的话语权和监督权威性,最大限度防范所队执法办案随意性和错案、瑕疵案发生,减少外部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干预影响,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强化实战导控。按照“执法无懈怠、办案无过错”的执法基本要求,由法制大队牵头,继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监控、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严格落实网上办案“十个严禁”、“四个一律”等流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局领导和各警种部门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治安行政案件自主量处标准、网上执法动态研判监督制、执法办案积分制、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机制,保障执法权力规范行使,坚守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的底线。
四是强化主体素质。执法活动是靠民警去执行的,单警的良好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是确保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的关键所在。谁来强化执法主体的素质?这就需要通过落实执法大队主抓责任来实现。近年来,该局坚持集中培训与全警轮训相结合,通过开展《国家赔偿法》、《刑法修正案》、新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现场取证及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民警出庭作证”、“调解技战法”等专题培训和实战训练,使实战所队民警较熟练掌握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和基本执法技能,以培训砺素质,以素质促规范,提升全局警务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