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省公安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7日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 【字体:

 

 

【编者按】47,省公安厅主页公安改革专栏刊发了省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第17期工作简报,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333”工作法着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题,推介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这是高新分局成立以来首例被省厅工作简报刊发推广的经验文章,是高新分局全体民警坚守岗位、以干克难、务实进取、开拓创新的具体实践。

 

原文如下: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333工作法

着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公安改革创新,以“政治稳定、秩序良好、企业满意、群众认可”为总目标,创新推出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333工作法。2015年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500余起,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

一、依靠三种模式,筑牢基层基础。一是传统工作模式。平时,通过脚板走访和广建信息员等方式,经常性地获取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建立社会信息数据库,坚持日采集、日更新、日维护。二是自媒体模式。发挥“互联网+”作用,利用微信、微博、QQ等互联网通讯工具,着眼群众的关注点、诉求点和利益点,了解各类倾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组建一支正规化网络舆情小组,打造新型“网警务”“微警务”。三是社区警务模式。在社区民警专职化成熟运用的基础上,民警每天按照“每家每户访一访、房前屋后转一转”的工作标准,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邻里纠纷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逐一排查化解。

二、推行三项机制,完善制度保障。一是推行重点人群管控机制。针对高新区社群矛盾错综复杂的现状,严格落实“定事、定人、定责”措施,建立由社区民警、村组干部、人民群众组成的稳控队伍,打造“动态有人注意、情况有人收集、问题有人报告、困难有人解决”的工作局面。二是推行常态化走访机制。定期开展“入户走访”“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三进”(进村组、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等,促使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互动、“心与心”交流,不断掌握社会各界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三是推行案件回访机制。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对可能再次引发的矛盾纠纷、信访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及时跟进化解处置,采取上门服务、电话回访及间接打听等途径,对已办理的案件和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头看”,赢得理解支持,防止矛盾反弹。

三、借助三种力量,增强外围支持。一是整合群众力量。广泛发动群众,组建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交通协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积极介入、稳控事态”。二是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对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宅基地纠纷等一般性社会矛盾纠纷,且不构成案件的,重点依靠社区、村委会、司法等基层组织力量,协助其做好调解工作。三是依托矛盾调处中心。高新区成立矛盾调处中心以后,为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对于疑难事件,以矛盾调处中心为主,定期互通情况、相互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情况复杂、专业性强、调解风险大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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