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创新推行565“说理式执法”模式全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旬阳县局坚持以“法治公安”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创新推行565“说理式执法”模式,即念好“五字经”、用好“六法”、做好“五结合”,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该局连续15年无国家赔偿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零撤销,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共赢。

一、念好“五字经”,练好“说理执法”内功。坚实的法律功底、广博的社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是保证“说理执法”取得成效的根本。该局从“度、学、管、责、用”五方面入手,练好民警“说理执法”内功。一是抓态度,促执法理念转变。说理执法,既是执法方式的变革,也是执法理念的更新。为把说理执法理念根植于每个民警心中,该局深入扎实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两代一委”汇报会,开展“倾听民声”千人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开展学习讨论,切实转变民警执法理念,从不愿意说到主动说、从不会说到善于说、从简单说到规范说。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座谈汇报会20场次,发放问卷调查 5000余份,走访群众100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150余条。二是抓学习,促说理水平提升。健全局党委中心组“一季度一学法”制度,依托执法群聊平台,固化送法下基层、对口跟班学习、参加旁听庭审培训模式,同时,建立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结合、新老民警搭配结对帮学、法律知识与社会知识结合、交流工作经验相结合制度,经常开展比武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考核机制,以考促学,促使民警做到心中有法、经常学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提高民警能说、会说的说理水平和能力。今年以来,先后组织执法培训15次,参加旁听庭审8次,派驻法制员跟班培训4人次,送法下基层3次。全局民警288人取得初级执法资格,245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6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三是抓责任,促执法行为规范。建立民警执法档案、一案一考评、主办民警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建立内部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实行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法制员派驻制度,挑选23名优秀办案民警担任派驻法制员。严格遵循案件审核“五级把关”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格实行“三个一”和“五公开”制度建立执法公开平台,配置“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一体机20台,通过强化内外部监督,切实从源头堵塞执法漏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四是抓管理,促说理平台完善。为提升民警说理能力,保证说理效果,县局设立案管中心,各派出所设立案管室,接待在受立案、案件办理等执法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当事人、被处理人或群众,让他们“有地方”说理,使执法民警“有机会”与当事人或群众沟通,澄清误解,增进理解。同时还聘请镇村干部、司法行政人员、法官为“说理员”,让被处理人、当事人和群众因不能理解接受执法结论而且情绪对立时,能“找到人”说理,通过“说理员”与其说理,提高可信度,增强说服力。五是抓应用,促直面对抗减少。说理执法的关键是“说理式法律文书”的推广与全面应用。该局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归纳整理了13类常用说理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式样,并由各派驻法制员负责制作,切实在法律文书上把事理、法理、情理说清楚,使当事人知道为何违法,为何受到处理,减少并避免了直面对抗、增进理解,使执法达到和谐的效果。今年以来,全局共出具说理式法律文书60余份,无一人复议诉讼,逐步实现了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功能的全面推广。

二、用好“六法”,提升说理与执法综合水平。该局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以“讲明小道理,实现大效果”为宗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总结提炼“说理六法”,向当事人讲清事理、讲明法理、讲透情理,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成本说理法。创新工作措施,改变过去那种机械、单一的用生硬的法律条文说教或处理案件的做法,根据近年来打架案例,通过“核算成本”的方法,向群众“晒”出打架成本,让群众切实明白违法行为昂贵的成本,促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问题和矛盾能理智办事、冷静三思、用法解决,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证据说理法。任何执法活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该局要求民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要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把说理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防止光说理不取证,说理不成,而证据灭失等现象的出现。三是借力说理法。说理式执法民警是主体,但很多案件涉及的法律、政策千丝万缕,在执法过程中,民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法说理,各部门、各行业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互相配合,相互搭台,有效提高了说理执法效率。四是比喻说理法。在日常办理案件中,经常出现当事人隔三差五来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甚至怀疑办案单位对他的事有偏袒、不尽心等想法。如何对其进行解释呢?该局在加强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尽量运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比喻,对当事人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将当事人不知晓的法律规定进行通俗化解释,便于当事人理解接受。这种方法比用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期限解释效果更明显。五是情感说理法。说理执法不仅要说明法理、道理,还要体现情理,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当事人要从思想、精神、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在深入交流和沟通中使他们感受到温暖和友谊,建立执法互信,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和效果。六是回访说理法。建立案件回访工作长效机制,采取普法宣传、以案说法、座谈交流等有效措施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疏导化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警民和谐,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创新工作举措,邀请被打击处理人员召开座谈会,说说矛盾双方的隔阂,让大家敞开心扉,互相交流,架起沟通的桥梁,从内心深处化解隔阂,确保不让矛盾再次升温。

三、做好“五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为提升“说理式执法”的效果,该局做好“动静、快慢、冷热、内外、点面”五个结合,以理性平和的方式、真挚诚恳的态度、文明得体的语言,确保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做好动静结合。要求民警在执法活动中自身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出警情性质,尽量用语言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其主动配合处置。对粗暴蛮横,不听劝止,甚至指责、辱骂处警人员等拒不配合的,必须严辞批评、严厉制止,依法予以带离,以免矛盾升级、事态扩大。二是做好快慢结合。对各类报警求助做到出警迅速,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警情,现场处置中,先观察、慢表态、慎承诺,以免因盲目表态,急于求成,扩大矛盾对立面。三是做好冷热结合。针对长期存在的一些邻里、家庭纠纷等,对起因情况复杂、责任难分,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怒气正盛、矛盾较深、无调解诚意、短期不会恶化的,要先行冷却,等双方平静下来后再处理。而对情节简单,查证清楚,或不及时处理可能恶化事态的,要快刀斩乱麻,及时调解,尽可能争取一次性处理。四是做好内外结合。针对土地、林权、债务、婚姻、意外死亡等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疑难纠纷、事件,积极发挥公安机关特长,拓展矛盾纠纷信息渠道,把摸底排查工作做在前头,并积极与外部有管辖权的部门沟通协作,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做好点面结合。对一些典型案件的处理,力求扩大影响,不就事论事,不仅对当事人讲法理、谈事理、说情理,还有针对性地对周围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民俗常识、道德底线,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在县电视台开办“讲理说法”栏目,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教育引导群众崇法向善、循法而行,创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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