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四项举措全面推进公安信访改革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公安信访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扭转社会不良风气,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冶安和谐稳定。

一、强化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在局机关设置视频接访室、领导接访室,配齐配全办公物品和安全防护设备,夯实信访接待办公场所硬件基础。落实局领导轮班接访制度,对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明确领导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让来访群众真正感受到信访诉求“有人问、有人听、有人管”。同时,为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以汉阴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等为沟通平台,安排专人收集办理网民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给予回复,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而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强化矛盾化解,着力解决诉求一是实行包案化解。该局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实行局领导挂牌督办制度,逐案“定领导、定责任人员、定化解期限”,形成1起信访积案、1名包案领导、1个化解专班的工作格局。二是部门联动化解。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民政等单位沟通衔接,同时各警种、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化解合力,共同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有实际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全力解决信访案件。三是实行决策会商。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对赔偿不到位的,设法尽快结案;对案犯在逃的,限期追捕归案;对需要多部门协作解决的,局长、政委协调督办,及时化解。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局长、政委加大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责任单位依法妥善办理,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

三、强化打控工作,遏制信访发案首先,对于一般非法上访行为,按照要求予以教育警告;对恶意上访、借访滋事、屡教不改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已签订息诉意见、案件已经终结,仍然不听劝阻,反复无理缠访、闹访,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滋事的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查处。其次,对一些多年上访、生活确有困难,部分诉求合理的上访人员,在尽力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积极协调乡镇及民政等有关部门,力所能及地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信访人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再次,组织民警全面摸排土地征用、村委选举、涉法涉诉等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的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处置消除隐患。局领导主动带案入户下访,倾听当事人诉求,设法解决问题。同时定期回访息诉罢访人员,掌握其思想动态,严防出现反弹现象。后,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人稳控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及人力资源,随时掌握上访人员的活动轨迹,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切实将重点人员控制在当地。

四、强化信访宣传,注重源头治理一是积极宣传引导。为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知晓率和理性表达诉求意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程,该局大力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运用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权益,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同时,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二是排查化解纠纷。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主动摸排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对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从提升民警自身素质入手,加强民警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教育,尤其加强窗口单位和一线接处警单位民警业务培训,提升民警服务意识和规范执勤执法意识,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案件评查。信访部门若发现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案件,移交法制部门进行评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有效促进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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