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实施方案》和市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为确保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阳光执法工作,共投入20余万元,于4月21日全面完成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建设并投入正常使用,为县局案管中心、服务大厅及18个派出所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接通了互联网,为当事人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等提供了方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成功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杰任责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法制大队下设办公室,抽点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夯实工作任务。执法公开工作要按照“谁办案、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县局明确了指挥中心、法制、警务保障、政工、督察及各办案单位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各警种、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为此项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是深化系统应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数据源于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因此必须确保执法办案公开的信息准确、规范、合法。县局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案件信息录入、严格办案时限要求、严格法律文书制作,严格保密教育。同时要求各办案单位要为当事人提供查询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使用查询平台,加强平台的管理使用。同时将网上办公、民生警务、投诉举报等融为一体,更好的发挥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