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以“四个注重”为抓手打造法治公安排头兵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紫阳县公安局坚持用法治理念、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内外资源,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方法举措,提升能力素质,全力打造法治公安排头兵,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区。该局连续八年被省厅授予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2011年至2014年被省厅授予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  

一、注重能力培训,常态学法用法,提升民警执法素养。一是领导带头,全警学法。该局党委利用每周例会开设“法制讲堂”,组织局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集中进行法制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基层所队纷纷开设“微讲堂”,就110接处警、案件办理、纠纷调解等日常工作常态开展“一案一评、一事一议”活动,提高民警法律应用能力。精心组织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辅导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加大检查通报和问责力度,确保超前超额完成全年网上学法任务,提高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二是巡回培训,送教上门。建立健全各办案单位和基层民警的执法档案,按照“缺啥补啥”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分专题开展制作笔录、审讯嫌犯、说理执法、案件网上流转、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等送教上门活动,法制民警与一线民警互动交流、释疑解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基层所队普遍欢迎。三是所队联动,实战练兵。坚持练为战、战为胜,一方面,对现行命案、 “两抢一盗”、娼赌毒等团伙案件、系列性案件,落实所队联合办,实行优势互补,提高办案效能;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经侦、网安工作向派出所延伸,指导派出所侦办简单的经济案件,学办非法传销、网络诈骗等新型案件,为派出所培养一批既懂侦查又熟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注重制度建设,固化流程标准,提供基本执法遵循。一是完善执法细则。针对基层办案单位在警情案件定性、电子证据调取、采取强制措施、执法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认识和操作实务问题,该局先后出台了《先期处警及现场取证规范工作规范》、《办理刑事案件期限及流程暂行规定》、《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民警出庭作证工作规范》、《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出办法》、《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执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办案区工作流程》等20余项执法标准和指导意见,方便基层参照执行,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建立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通案会商制度,对每起新型案件、交办案件、疑难案件的办理工作形成会议纪要,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效能。二是办案全网运行。以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运用为依托,从110接处警开始,将受理立案、传唤询问、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处罚执行等所有执法环节在网内流转,特别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后的所有审查活动必须在视频监控网下进行,实行全天候、全流程控制管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预防执法安全事故。三是规范案件查评。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突出个案查评,重点审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有无超期办案、降格处理等情况,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办案程序、法律文书不规范的案件,一律予以退卷,并随卷列出问题清单,限期补充调查或责令改正,提前消化各类问题隐患。每月组织一次已办结案件集中查评,将检查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执法质量考评和年度综合绩效考核,2014年全局共下发《个案执法监督书》36份,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法涉诉等执法问题的发生。  

三、注重指导服务,抓好源头管理,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一是定期研判分析强化执法指导。加强对上级执法工作通报、本级主要执法业务数据和对基层单位日常检查考核情况的定性定量分析、个案深度剖析,从中发现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形成综合性研判材料参助党组决策,落实针对性改进措施。针对基层民警在执法勤务活动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司法解释、上级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事例,每月编发《指导性案例》供民警下载学习,有力指导基层实战。二是深化挂钩驻点提供全程服务。为提高执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局法制大队民警分别与派出所、刑警队等实战部门挂钩结对,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协助所队领导抓好执法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和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基层办案单位一旦有任务请求,负责挂钩结对的专职审核民警第一时间上门指导服务。对执法管理混乱、显见性问题常犯的单位,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法制、督察及相关警种部门力量集中时间驻点帮扶指导,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不拖全局的后腿。三是前置审查专项活动涉法事项。针对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多、涉及执法事项多尤其是多部门开展的联合打击整治行动的特点,该局创新推出《专项活动涉法事项事前审查制度》,由专项活动的牵头部门根据方案梳理出全部涉法事项,并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法制、督察部门报备,法制部门经过认真审核,进一步明确专项活动的法律依据、打击重点、操作规范、取证要求、量罚标准和注意事项,重大行动由法制部门领导直接提供执法支撑,督察部门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涉法事项的监督管理,有效避免因证据收集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越权执法、乱作为等导致削弱打击力度,引发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等问题。  

四、注重全程监督,堵塞隐患漏洞,预防重大执法问题。一是建立五级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奖惩。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办民警、专职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部门、局领导等五个层级在执法管理中的责任,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终身制,倒逼各责任主体抓牢办案细节,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到实体规范、程序合法。将所队和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纳入全局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将执法绩效与立功授奖、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对出现重大执法质量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领导和民警严肃问责,切实增强全警法治理念,规范执法手势,尽量减少执法过错。二是开展常态排查治理,整改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执法安全、案件审批、行政许可、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等容易出现执法过错的重点方面、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坚持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做到反复抓、抓反复,强力整改突出问题,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仅2014年,就先后组织开展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回头看、集中治理执法不公专项行动等全局性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活动,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漏洞,出台8项禁止性、强制性制度规定,问责民警4人次。三是依托督导回访机制,推行阳光执法。该局落实专人对110接处警、侦查办案、纠纷调处、窗口服务等进行回访,从群众“不满意”评价中审视和反思执法服务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反馈当事群众,提高执法公信力。同时,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深化大走访、警民恳谈和驻点挂线活动,开通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真心诚意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评议监督,第一时间发现和整改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