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12238”工作法强力推动“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贵阳会议”、全省“汉中会议”及54市政府召开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工作会议,石泉县公安局党委积极汇报落实,认真研究工作机制,以“12238”工作法(即作好一个汇报,开好两个会议,制定两个方案,夯实三层责任,建立八项机制),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确保三年为期的专项行动扎实开局起步。

作好一个汇报:县委书记李启全、县政府县长周耀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世波、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华认真听取了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专题汇报。要求切实树立“破小案就是保民生”理念,喊响“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口号,抓紧进行部署推进,迅速掀起打击“盗抢骗”犯罪的工作热潮,以充分的重视保障、超常的工作措施、严格的奖惩机制,全县各级上下协调联动、公安机关内外合成对接,切实打好“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这场硬仗。

开好两个会议: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召开全县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为期3年的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重点部署全市2016秦盾 “深化破小案、打击盗抢骗”专项工作。目前会议正在抓紧筹备中。与此同时,县公安局于56召开了全体民警参加的全县公安机关传达学习专题会议,全面、深入学习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鲍永能,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吴家仲就贯彻落实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迅速统一全警思想行动。

制定两个方案:结合石泉社会治安实际,周密制定为期3年的全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两个工作方案,成立石泉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世波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担任,成员为县综治办、宣传、法院、检察、司法部门领导和县公安局班子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统筹研究、督导考核、协调推进全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张少华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胡朝根、指挥中心主任王君担任,抽调精干力量4人到专项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考核通报、信息宣传、督导检查等项工作。同时开办网上专栏、专项行动简报、建立规范工作台帐资料。

夯实三层责任:逐级夯实综治牵头把总、公安主力主责、部门协同作战等三个层面的工作责任,形成综治牵头、公安主力、检察、法院、司法和各镇、各部门协同的合成作战体系。一是综治部门将此专项行动纳入2016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公安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专项行动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年度考核制度。阶段性战役结束后,对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由县综治办和县公安局联合表彰奖励;二是公安机关要切实担当主力军,一要完善机制。结合全县总体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警务实战化要求,在深化优化“2833”警务机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优化合成作战体系,建立切合实战实际的系列打击“盗抢骗“各项工作新机制;二要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跨区域系列犯罪团伙等5个工作重点;三要建立公安机关内部督考讲评制度。要坚持如实立案,借鉴2011年“清网”行动的好做法、好机制,周通报、月考评、季排名、半年小结、年底总评,要实行案件承包责任制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逐案定人定责定时限定奖惩;四要创新技战法。按照“制度+机制+战法”的侦查破案模式,力争探索一批打击“盗抢骗”新战法、新经验。三是检、法、司、宣传等部门要立足本职,全力参与专项行动。各镇要切实履行稳定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公安、司法、综治工作领导,在组织保障上出实招,在矛盾纠纷化解上下功夫,在以“盗抢骗”为重点的案件安全防范、群防群治上出苦力,全力参与专项行动。

建立八项机制:县公安局党委56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打击防范“盗抢骗”工作八项机制:一是优化刑事技术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刑事技术人力和装备建设。刑事技术部门、视频侦查部门将全面对接全县各派出所刑事技术分室和现场勘察工作,全天候响应请求服务,同步勘查,以勘代训,训导结合。二是建立现场勘查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现场勘察“一长四必”要求,公安局长对全县刑事案件现场勘察工作负总责,主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案件所在辖区派出所长(负责人)和负责勘察现场的民警,为该起案件现场勘察直接责任人,分管包联派出所的公安局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启动问责程序,按照此责任体系层层追责问责。三是建立案件侦防工作责任制。研究具体办法,定人定责定时限定奖惩,落实侦破和防范“盗抢骗”案件责任。四是优化合成作战捆绑机制。实现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合成联动,技术手段和治安检查站、治安卡点合成联动。刑侦、刑事技术、网战部门民警落实捆绑包联派出所,警务保障部门做到合成保障。五是建立警企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化协勤联动打击“盗抢骗”工作机制。六是建立打击盗抢骗战训机制。对接轮值战训的要求,一年组织46次打击盗抢骗战训,每期20人,每期梳理一批有条件侦破的“盗抢骗”案件,以案代训、侦训结合、训考一体,提升民警侦办“盗抢骗”单兵实战能力。七是建立通报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专项行动周短信战果通报,月总结通报考评,季排名点评,半年小结,年底总评制度。在全县公安机关全年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此项工作除在刑侦绩效单项考核中占30分外,另行拿出10分,专项对“盗抢骗”案件侦破、起诉、现场勘查的考核赋分,年终进行评比奖励。专项行动排名前三名的予以奖励,排名后三位的通报批评,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失责的所、队长,建议组织部门免去职务。八是建立全网化宣传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平台、自媒体等,大范围、大密度宣传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充分反映专项行动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严打氛围;另一方面,要动员全局力量、动用社会资源,下大力气做实做细“盗抢骗”的防范工作,采取入户宣传、实物展示、模拟实景、案例宣讲、动画展播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自防能力水平;同时,公、检、法、司联合发布有奖通告和悬赏举报,形成立体化、全网化的“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宣传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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