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全面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白河县公安局以深化法制公安改革委契机,从着力机构设置、执法质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抓落实,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上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

一、健全部门机构设置,明职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县局主要领导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争取法制大队人员编制问题,全面推进受案立案制度和“两个统一”工作的开展在法制大队下设案审中队、执法监督管理中队及案管中心工作机构,人员到岗到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法制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考评。在坚持案件审核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建立了以日常考评为主、年终考评为辅的考核机制。在日常案件审核中,严格执行县局制定的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在审核过程中,着重检查接处警、执法程序、执法标准、信访投诉、阳光执法等重点环节,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并相应记分,定期通报。坚持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每季度末由局领导带队,法制部门深入各执法一线部门,对全局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汇总考评结果并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把关。建立网上办案“刚性”约束机制,严把信息录入时限关、案件审核审批关、数据信息质量关,坚决做到“两个一律”,即:证据未上传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核审批、证据上传不全面的一律退回补录,切实防止案件网外流转,促进执法办案系统规范运转。逐步建立完善公、检、法电子卷宗,实现公检法部门之间对案件证据信息的交流共享。

四、建立轮流跟班机制,强素质。建立健全基层执法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基层法制员业务能力,实现上下良性互动和工作同步提高,县局集中间开展法制员轮流跟班学习活动。从业务执法部门抽调法制员脱产跟班,每期学习时间为1个月,积极参加法制大队集体通案,会商研究疑难个案,定期参加执法质量交叉检查,确保法制员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和指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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