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扎实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公安机关要求,旬阳县局顺应人民权群众对公安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办案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转变执法公开理念、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有效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水平。截至目前,共公开警情1772起,公开案件649起,公开文书148份。

一、健全三项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推动执法公开工作。县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抽调2名民警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执法办案公开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明确了指挥中心、法制、警务保障、督察、办案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法制牵头、警种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动协作机制。三是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县局每月对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将其作为2016年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年终评选三个执法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考核基本标准就是看执法办案公开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投诉是否及时、依法回复,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追责。

二、夯实三项责任。一是夯实办案单位的系统录入、投诉回复责任。办案部门接受报案后,应当将案件、涉案人员及物品等信息录入执法办案系统,不得漏录、错录。按要求对需要推送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信息进行处理,处理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受理的投诉。二是夯实法制部门的巡查审核、投诉处理责任。法制部门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警种部门开展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阳光警务系统应用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组织做好阳光警务系统应用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反馈办案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或者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继续投诉的以及涉访人员投诉问题。三是夯实督察部门监督、投诉处理责任。负责对全局各办案部门执法办案公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不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工作弄虚作假不落实和不认真、公开不应公开执法信息等问题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各办案部门受理的投诉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为当事人查询了解案件办理信息提供方便。县局投入20余万元,于421日全面完成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建设并投入正常使用,为县局案管中心、服务大厅及18个派出所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接通了互联网,为当事人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等提供了方便。同时将网上办公、民生警务、投诉举报等融为一体,更好的发挥平台作用。二是开展培训,提升民警系统应用能力。县局将执法办案系统、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应用培训作为今年培训主要内容,开展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并纳入轮值轮训主要课程进行培训,确保人人会操作、会应用。截至目前,县局组织培训2次,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40余次。三是强化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确保各项数据达标,人人熟练应用。县局法制部门将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数据以及执法办案系统应用情况巡查工作常态化,及时将存在问题通过办公平台、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反馈办案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除全局通报外,在目标责任开合中进行扣分。截至目前,我们在涉案人员信息录入率、证据材料扫描上传率、案件名称规范率、受案比率等指标均达标,对未及时落实整改的11个办案单位在全局进行了通报并扣分。

四、突出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案件信息录入。要求从201611起,各办案单位所有的110接处警案件和群众到各办案单位报警的案件均须在24小时内全部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各派驻法制员要对每日接处警信息录入情况进行巡查通报。二是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以及网上执法办案的各项要求进行执法办案,严格遵守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的时限要求,严禁超时限、违反程序规定执法办案。三是严格法律文书制作。各执法民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凡是网上出具处罚决定书要认真规范填写,加强校对工作,防止出现文书制作内容不全、语言文字表述不清、错误或者不合法现象发生,公开后引起炒作。截至目前,系统未收到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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