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和全市刑侦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全面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提升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做强做实侦查破案主业,石泉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在深化落实“所防所侦主责化”和“大刑侦”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完善以下8项打击犯罪新机制。
一、建立完善合成化刑事侦查新机制。按照“大部制”、“大警种”要求,进一步整合加强刑事侦查打击力量,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落实,完善全局合成作战一盘棋的“大刑侦”格局,实行经侦大队、禁毒大队进行一体化整合运行,与刑侦大案中队、技术中队、信息指挥网侦中队联动运行,聚指成拳形成刑事犯罪打击整体合力。同时按照领导组织合成化的实战要求,图侦、网侦等部门人力资源和全部侦查手段,由主管侦查和情报指挥的局领导共同分管。
二、建立完善全网化联动现场勘察新机制。从2016年5月份起,该局刑侦刑事技术部门将全面对接全县各派出所的刑事技术分室工作,全天候响应各办案单位请求服务,同步勘查,以勘代训,训导结合;定期组织基层民警刑事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现场勘查能力水平;同时信息指挥大队网侦部门要与刑侦技术部门同步上案,对有视频现场和需要立体勘察的现场,实行同步合勘,同步对接,进一步规范“盗抢骗”案件的视频现场勘查和涉案视频采集录入工作,全面建立完善立体勘查现场工作新机制。
三、建立完善一体化打防主业主责新机制。进一步落实“打防并重、以打开路、以防为先”的主业主责要求,对全县“盗抢骗”等可防性案件按照所在辖区进行划分,每起案件确定主侦责任民警、责任派出所长(负责人)、包联派出所公安局领导,按照“3+1”的模式,定人定责定时限定奖惩,落实侦破责任。重大案件同时确定刑侦大案部门民警“4+1”包联,对有条件破获的案件,因重视不够、失职失责、贻误战机的,案件责任所队长和民警停职,专司此项工作。
四、建立完善联动化情战捆绑新机制。该局从2016年5月起,全县“盗抢骗”案件接到报警后,接警单位要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在15分内报告局带班领导和分管刑侦工作领导、带班领导,接到报告的局领导要根据案情和侦查工作需要,立即组织安排调度刑事技术、图侦、网战、刑侦大案、巡特等警种和治安查报站、卡点全力侦破。必要时调集全力有关单位警力上案增援。现场勘察的民警城区20分钟内要到现场,农村尽快到达。带班局领导和分管刑侦工作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督导。
五、建立完善高效化警企协侦新机制。公安信息指挥情报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安机关与有关企业的联动“绿色通道”。建立与电信部门24小时响应的通讯查询“绿色通道”;建立与金融部门24小时响应的金融司法查询“绿色通道”;建立与高速公路管路部门24小时响应的交通轨迹查询“绿色通道”;建立与全县出租车、营运车24小时联动的信息联动和协勤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打击“盗抢骗”侦查工作服务。
六、建立完善实战化侦查练兵新机制。对接轮值战训的要求,全县公安机关一年组织4至6次打击盗抢骗战训,每期20人,每期梳理一批有条件侦破的“盗抢骗”案件,以案代训、侦训结合、训考一体,提升民警侦办“盗抢骗”实战单兵能力。每期由政工部门、刑侦部门共同组织,专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此项要求。
七、建立完善明晰化考核奖惩新机制。建立专项行动周短信(微信)战果通报,月书面总结通报制度。由专项办牵头进行战果认定,任务考核和点评通报奖励工作。在全县公安机关全年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加大对“盗抢骗”案件侦破、起诉、现场勘查的考核赋分,并年终进行评比奖励。专项行动排名前三名的予以奖励,排名后三位的通报批评,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失责的所、队长,建议组织部门免去职务。
八、建立完善广角化宣传工作新机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大声势、大力度、大频率地组织开展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平台、自媒体等,大范围、大密度宣传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充分反映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浓厚的严打氛围;另一方面,动员全局力量、动用社会资源,下大功夫做实做细做到位“盗抢骗”的防范工作,采取入户宣传、实物展示、模拟实景、动画展播等多种群众乐见的方式,提升自防能力水平;同时,公、检、法、司联合发布有奖通告和悬赏举报,形成立体化、全网化的“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宣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