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推进会议后,石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制公安建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讨论,并确立了以坚决打赢创建全国示范单位攻坚战为总目标,研究制定了四项全面深入推进的思路和措施。
一、充实调整机构人员编制。 按照上级法制部门关于“两队一中心”的规范设置要求,该局再次对法制队伍进行充实,使法制大队现有法制民警扩充到8人,同时按市局统一规范对法制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架构,成立了执法管理中队,执法监督中队,案件管理中心及全局12个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二、明确“两队一中心”职能。根据机制设置的变化,全面修订和调整“两队一中心”职能,根据职能调整,修订各中队基本工作制度,重构运行流程图,统一考评考核标准。执法监督中队,以“进场、入网、录相”为手段的监督考评;执法管理中队,承继、并以“一案一评一表”为手段的质量管理;案件管理中心以强化受案立案环节流程管控和监督管理,注重执法问题的日常管理和源头治理。“两队一中心”的工作各有侧重,又紧密联系,环环相扣。
三、固化法运行模式。“两队一中心”运行模式:执法管理中队从案件办理的“点”上切入;执法监督中队从办案流程的“线”上入手;案件管理中心从日常执法的“面”上铺开,统一围绕“进场、入网、录相、质量”,分别切入,殊途同归,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工作。
四、建立工作衔接新机制。对外,法制机构统一对接检、法部门的模式,有效整合了公安力量和资源,不仅能够及时发现执法问题,还确保了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基本能在同样高度,以一个声音与检、法机关联系、协调,增进了相互配合程度,实现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无缝对接;对内,该局成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建立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制度、不同审核意见备案制度以及报捕、移诉、退查等规范标准制度,严把案件流转环节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