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阳县局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立足本局实际,不断探索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在推行和应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上,高点定位、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统一,整体落实标准化建设。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月29日县局印发了《2016年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将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公安改革和执法规范化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县局以执法办案系统、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应用培训为内容,组织培训2次,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40余次。继省厅 三贯彻,全面推进实战化应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全面贯彻省厅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思想上再动员、工作上再部署,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动执法办案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三是全面贯彻县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暨说理式执法工作现场会精神,要求全局民警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深化,实现工作常态化运行。一是继续深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宣传发动,各警种各部门采取不同形式和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站等网络媒体和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等广泛宣传,让每一位群众熟悉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系统平台的作用,感受到便捷;同时,各办案单位要对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明确告知平台功能,教会群众使用平台进行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和监督。二是继续深化落实,取得执法实效。县局成立了案管中心,各派出所设立了案管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强化了案件受理、办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同时夯实了办案单位的系统录入、投诉回复责任。办案部门接受报案后,应当将案件、涉案人员及物品等信息录入执法办案系统,不得漏录、错录。按要求对需要推送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信息进行处理,处理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受理的投诉。夯实了法制部门的巡查审核、投诉处理责任。法制部门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警种部门开展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阳光警务系统应用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组织做好阳光警务系统应用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反馈办案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或者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继续投诉的以及涉访人员投诉问题。三是继续深化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督查纪检部门负责对全局各办案部门执法办案公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不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工作弄虚作假不落实和不认真、公开不应公开执法信息等问题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各办案部门受理的投诉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四是进一步深化应用,拓展服务功能。立足实际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平台的新功能,拓展应用实效。强化普法宣传,及时向群众推送法律知识,开展网上说法讲座,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强化防范宣传,及时推送案件预警信息、安全常识,提升群众自防意识,增强群众安全感;强化执法监督,对群众的投诉第一时间处置,对上级机关的督导第一时间落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切实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五是进一步深化机制建设,保障系统运行。实行专人专管,县局案管中心安排2人专门负责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平台的巡查监督和投诉处理;各派出所派驻法制员负责案件录入、推送和监督。实行实时巡查制度,法制部门对各办案部门平台应用情况、案件办理情况、投诉处置情况等开展实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各派出所法制员实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严格办理程序。建立完善协作机制,形成由法制牵总负责,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纪检督察、办案单位联动协作的运行机制,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建立考评机制,全面落实“月通报、季点评”,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包抓所队督促检查,解决存在问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督察部门开展全方位、高频次、大密度的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要跟踪督办、整改问责;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未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