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实行 “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是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强化公安机关发挥职能,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和民警在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的作用,岚皋县公安局采取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调研学习、细化改革方案、争取党政支持等措施,积极推进岚皋县公安局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署要求,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成立由公安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大部门、大警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做到亲自研究方案、亲自听取汇报、亲自解决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不等不靠,排除阻力,做好引导,调动民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稳定,形成“局长引领、班子同心、中层同步、民警同向”改革局面。

二是多次研究部署。610日上午,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岚皋县公安局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75日,局长郭子平再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岚皋县公安局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认真学习研究公安部“两个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吃透改革精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重组内设机构。县局根据机关各警种部门的职能,采取“纵向压缩层级、横向合署办公、创新运行机制”的方式,重组机构,组建“案件侦查部”,构建“大刑侦”格局;组建“公共安全部”,构建“大治安大国保”格局;组建“指挥保障部”,构建“大指挥大保障”格局;组建“队伍管理部”,构建“大政工大法制”格局。在基层派出所,形成东片、西片、城关、佐龙四大警务战区, “四部四战区”各设主任1名,由分管副局长担任;设副主任23名,由整合前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是确保队伍稳定。按照“不动体制动机制”要求,坚持“机关核定职数不减、民警职级待遇不变”基本原则,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编办、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支持,保留机关现有核定的内设机构、编制职数、人员职务职级待遇不变,确保队伍稳定。同时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为核心,秉承定岗、定责、定人和一警多岗、一警多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部门的职责、岗位和人员,以达到优化警力配置、提升警力使用效益及整体作战水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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